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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恩在行人路旁邊的街道推嬰兒車,接到一張48元罰單。CTV
魁省一個父親推著嬰兒車,走在住宅區的街道上,被警員開了一張48元告票。該父親對此感到驚訝,不過原來在魁省,走在馬路,而非行人路上,違反了魁省《公路安全法》,警員有權開罰單。
滿地可郊區Cote-St-Luc居民科恩(Danny Cohen)稱,當警員告訴他,在街道上走路,違反了法例。他最初感到錯愕,問警員是否在開他玩笑,警員答道「絕對不是」。接着,他便收到一張48元告票。
律師指警員可酌情
科恩表示,行人路凹凸不平,在其上推著嬰兒車,坐在嬰兒車上的女兒會感到不舒服,行人路旁邊的街道則平坦得多,女兒坐在嬰兒車上也較容易入睡,因此他經常這樣做。
科恩續道,原先他想就該張告票提出異議,後來知道確實有這條規例。
律師薩頓(Eric Sutton)指出,警員可以酌情處理,不過以在街上推著嬰兒車的情況來說,事涉公眾安全。不過,科恩稱,他平日也見到許多行人和跑步者,跟他一樣。
CTV電視台訪問了數個行人,均指開罰單實在荒謬。不過亦有居民表示,有駕駛者投訴行人在街道上走路,非常危險。
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