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加拿大警察總長協會(The Canadian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呼籲聯邦政府,儘快與美國政府簽訂電子數據分享協議,以清除罪案調查工作的障礙,提高辦案效率。但有聯邦政府官員指出,該協議涉及私隱問題,需要更多時間進行諮詢及研究。
美國較早時通過《海外國家合法使用數據澄清法案》(Clarifying Lawful Overseas Use of Data Act,CLOUD),允許美國政府與其他國家簽訂雙邊協議,簡化分享刑事情報的程序。
盼能簡化程序提高辦案效率
加拿大警察總長協會表示,現時的電腦雲端科技(cloud computing)和移動通訊設備,令案件的調查難度增加,因為越來越多的資訊服務供應商,把數據存放在全球各地不同的地方,令警方的調查工作受阻和延誤。該協會指出,現時要求外國政府提供資料的程序,非常繁瑣和耗時。
該協會列舉了2個例子:一宗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加國警方在提出請求後14個月,才收到谷歌(Google)的相關紀錄,嚴重阻礙案件的檢控程序。另外,加國警方在調查一宗龐大詐騙案時,竟花了22個月時間,才收到微軟(Microsoft)、谷歌和雅虎(Yahoo)的部分紀錄。
加拿大警察總長協會相信,如果聯邦政府與美國能在《CLOUD法案》框架下達成協議,將可大大提高滅罪工作的效率。協會又建議,通過「歐洲委員會網絡犯罪公約」( Council of Europe Convention on Cybercrime),與更多國家合作,打擊跨國罪案。
聯邦公共安全部長古迪爾(Ralph Goodale)的發言人柏斯理(Scott Bardsley)表示,明白數碼科技對執法部門造成困擾,但由於該協議涉及的問題複雜,而且關乎私隱問題,因此政府需要更多時間考慮。
聯邦私隱專員塞里恩(Daniel Therrien)的發言人則指出,仍未有仔細研究協會的建議,但聲稱任何的國際合作協議,都不應該破壞加拿大法律對個人私隱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