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訊
沒有最貪,只有更貪!今年4月落馬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融)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案爆出驚人細節。辦案人員在其幾處房產內,起出摺合2.7億元人民幣、重約3噸現金,破盡貪腐史紀錄,被形容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大金融腐敗案」。據報賴小民的巨額腐敗資金主要包括民企的賄款及集團內部「買官賣官」所得,當中涉及假藉「一帶一路」之名,大搞利益輸送。
華融是中國四大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之一。今年4月,中紀委公布賴小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財新網」10日報道,本月3日到4日,華融集團在北京召開兩天的年中工作會,通報賴小民的部分案情,部分細節令人咋舌,包括辦案人員在幾處賴小民的房產里,搜出以人民幣計算共2.7億元現金。
如果以剛出庫的新鈔計算,一張百元人民幣鈔票重約1.15克,一萬元約重115克;一億元人民幣重1150公斤。2.7億元現金總重量將達3.1公噸,若堆放在一起,超過3立方米。這一金額刷新了2014年原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被查後,在家被發現2.3億元現金、4台點鈔機「過勞」燒毀的紀錄。
更驚人的是,這並不是賴小民案的全部金額,僅僅是冰山一角。據報道,賴小民的巨額腐敗資金來源有三:一是收受民企請託,項目的利益輸送;二是來自華融自身工程項目的腐敗,至少不下10億元;三是來自華融內部買官賣官,金額不明,有傳買官明碼標價:「進華融30萬,一官半職50萬,分子公司領導100萬」。
據通報資料稱,賴小民治理公司時,把個人意志凌駕於組織之上,表面上看是果斷,但背後是「一言堂」、盲目隨意,造成集團管理弊病重重。比如賴小民假借「一帶一路」之名,要求華融各分、子公司為民企違規提供資金,大搞利益輸送。
財新網形容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大金融腐敗案」,華融仍處於自查自糾、寫報告反省的過程中,「肅清賴小民流毒」。
華融成立於1999年,是為處置中國工商銀行的巨額不良資產而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2015年10月,中國華融在香港上市。2017年業績顯示,中國華融總資產達1.87萬億元人民幣,位列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之首。去年3月,賴小民業績發佈會上笑稱:「我來到公司8年瘦了10公斤,公司養肥了,我卻瘦了。」
消息人士稱,賴小民與已落馬的重慶原市委書記孫政才關係密切,也可能涉及孫政才案。華融官網顯示,賴小民於2013年5月拜會了孫政才和時任市長的黃奇帆。2014年5月,賴小民再度拜會兩人。此後華融總資產迅速增加,從2009年的350億暴漲到去年的1700多億元。
賴小民落馬或許只是金融反腐的開始。2018年1月,中紀委全會釋放新動向,首次將金融信貸作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意味着金融領域的反腐將向縱深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