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冤案真兇 男子因別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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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来源:星岛

星島日報訊

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法院8日對方林崽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方林崽犯故意殺人案、強姦罪、綁架罪、搶劫罪、強制猥褻婦女罪,5罪合併,決定判處死刑。
方林崽因自認系2000年發生在江西樂平的「5.24」案真兇,而備受關注。澎湃新聞報道,與此相對應的是,樂平案4名被告人多年來一直申訴喊冤,直到2016年12月22日,江西高院對樂平案再審公開宣判,宣告4名原審被告人黃志強、方春平、程髮根、程立和無罪。
方林崽案中被害人家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薛榮民介紹說,方林崽在受審時,仍自認樂平案真兇,但檢方並未指控方林崽犯下樂平案。因而,在此次宣判的結果中,法院認定方林崽犯下多起命案,但不包括樂平案。
2000年5月23日晚,江西樂平市中店村發生一起搶劫、強姦、碎屍案,當地綠寶超市老闆蔣某某和一外地女子郝某約會時雙雙遇害,次日被發現,該案也因此被命名為樂平「5.2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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