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費城96%超時營業罰單都給中餐館 23家店主怒告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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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參與訴訟的當地三家中餐館。 谷歌地圖圖片
星島日報訊
 

費城23名中餐館東主向市政府提出訴訟,指控執法人員涉嫌歧視,只懲罰深宵逾時營業的中餐館,而對其他餐館卻不聞不問。市政府官員回應,實施法令是為了防止夜間犯罪活動,當局將調查有關投訴。

綜合美聯社及《費城雜誌》報道,23名中餐館東主本星期入稟聯邦法院,控告費城市政府針對晚上11時後營業的中餐館執法,對其他同樣時間營業的餐廳如披薩店、快餐店從不過問。中餐館東主要求法院下令市政府,取消營業時間限制,並且賠償店主過去繳交的罰款及經濟損失。

費城政府在2005年通過法例,規定主要住宅區內的外賣餐廳須於晚上11時休業,原意是遏止深宵罪案,讓居民感到更加安全。不過在立法之初,中餐館便成為眾矢之的,有居民在聽證會上歸咎中餐館使區內罪案增加。當時推動法案的市議會議員馬里亞諾(Rick Mariano)認為,中餐館分佈大街小巷,除了出售外賣食品,還販賣捲煙紙、啤酒等,超出一般餐館營業範圍。

參與興訟的中餐館東主反駁,他們從未出售吸毒工具或酒精飲品卻屢遭罰款。訴訟書指出,法例條款模糊不清導致當局選擇性執法,警方只針對深宵營業的華人外賣餐館開罰單,對其他餐館視若無睹。有興訟人指,其餐館位置並非位於法定的住宅區範圍,仍然無辜被罰。

訴訟文件引述數據指,在2015年財政年度,警方根據有關條例開出的罰單中,中餐館佔96%,去年583張罰單中更有562張涉及中餐館。位於費城南部的財源樓(Choy Yung Inn)外賣餐館,先後收到10張違規罰單,東主批評附近的披薩店,同樣在晚上11時後照常營業但從未受罰。有中餐館多次繳交罰款,導致經營成本大增被迫結業。有東主嘗試理論,結果換來警員冷待,甚至威脅拘捕當事人。

費城首位亞裔市議員吳勝鎬(David Oh)去年曾經去信當局,稱當局歧視中餐館的做法證據確鑿,投訴警方選擇性執法。此後警方一度任由中餐館在深宵營業,但只維持較短時間,到了今年又再強硬執法。費城住宅區內的中餐館不得不面對兩難局面,在冒險承受高額罰款,以及放棄深宵營業之間二揀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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