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戶口二選一 暫不實施你就安心了?

加拿大都市网

3月8日,《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發佈。兩周後,一則題為「海外華人、綠卡擁有者,將被強制註銷中國戶口」的消息在中國社交網絡迅速流傳。3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表示,現階段上海公安機關對出國定居人員暫不註銷戶口。一場歷時17天的風波自此平定。

「你還有一個月時間。」3月下旬,一些有影響力的海外華人公號紛紛用聳人聽聞的標題解讀了《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的第46條。分析說,中國要強制撤銷「定居海外者、綠卡擁有者」的戶口,先在上海試行,5月1日就會開始,而後全國鋪開。

而根據上海市公安局官方21日對新規的解讀,46條款並非新政,早在2003年,中國公安部就出台相關法規,規定「出國、出境1年以上的人員可以不註銷戶口,但是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應當註銷戶口」。而這次的新規,則對原有規定作出了細化。並且特意針對「未主動註銷戶口者」,允許公安機關強行註銷其上海戶口。

由於上述新規定鎖定獲取「綠卡」但沒有加入外國籍的中國公民,因此一經公布,立即引起海外華人擔憂,不少華人將其解讀為「外國綠卡和上海戶口二選一」。不少人擔心,註銷戶口後,綠卡持有者儘管仍持有中國國籍,但是其回國時,僅憑護照、沒有身份證,將會喪失國民待遇和在上海的福利。

仔細對比網絡文章對於新規定的解讀,至少有兩方面是扭曲的:其一,這是上海公安頒佈針對上海的規定,至少目前沒有「上海試行,全國推廣」一說;其二,規定在5月1日開始實行,並非5月1日所有相關戶口就會被註銷。

46條真正的麻煩在於,雖然是對以前法條的細化,但仍有許多模糊之處,最具爭議的是如何定義「出國定居」。上海媒體《解放日報》就援引法律界人士觀點認為,持有「綠卡」並不等同於「出國定居」;若僅持「綠卡」、實際並未在境外長期定居的,「應該不屬於本規定所指的應當註銷戶口人員」 。

而上海市公安局在官方解讀中,並沒有明確定義「長期在外國居住生活」的具體時長。

針對新規第46條引發的熱議,上海公安局25日凌晨再次發佈解讀。解讀中稱,鑒於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實施細則尚未制定,關於「出國定居」的法定內涵尚不明確具體,因此,現階段上海公安機關對出國定居人員不註銷戶口。

這一聲明,雖然讓持有「綠卡」人士安心了,但那些曾經為新規叫好的,卻又受傷了。有人稱新規「堵住了兩頭吃福利的做法」「雖有斷人後路之嫌,但封閉了部分半裸官的吃飯跑路的想法」。而在暫停執行之後,「一根甘蔗兩頭甜」的活法看似仍可延續。

中國法律一直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加入外國國籍」者,必然需要放棄中國國籍和中國戶口,護照、身份證、戶口本都得註銷。而 「綠卡」人士,則長期以來處於戶籍管理的灰色地帶。儘管中國公安部早在2003年就規定境外定居者應當註銷國內戶口,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幾乎從未認真執行。

該項規定難以執行,除了法律上的模糊之外,在技術上,也面臨著出入境部門與戶籍管理部門的數據對接問題。不過上海新規已經傳達出背後的信號,「雙重國籍」的亂象恐怕已經引起了國家的注意。至於如何嚴查「雙重國籍」,恐怕要等新組建的國家移民管理局發話了。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孫文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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