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組織反人權: 每周16小時無薪工作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去年初亦曾經參與多倫多女性遊行。facebook

■署理行政總監施華達(Jacob Schweda)

綜合報道

以推動人權及民主自由聞名的非牟利維權組織「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CCLA),近日招募法律系學生及畢業生做免費實習生,被指違反安省勞工法例,遭其他組織批評是「講一套做一套」。

據《星報》獨家報道,CCLA近日在網站招募法律系學生和法律系畢業生,工作內容是「參與CCLA有關公民自由和人權的具體法律事務」,又指該職位需要每星期至少工作16小時,但「屬志願性質,CCLA不會提供任何形式的報酬」。

網站同時補充指,部分義工可以透過法律學院獎學金或外來資助獲取贊助費,亦可以在法律學院實習計劃賺取學分。

恐已違反安省法例

致力為實習生爭取權益的加拿大實習生協會(Canadian Intern Association),其署理行政總監施華達(Jacob Schweda)近日向CCLA發電郵,指CCLA招聘無薪職位的做法,可能違反安省法例。他在電郵中表示:「你應該知道,把員工稱作『義工』或『實習生』,不代表機構不用向他們支付最低工資、提供加班費用及有薪假期。」

施華達接受《星報》訪問時稱,維權組織要求他人免費勞動實在是「令人悲傷和有點諷刺」,他認為CCLA應豎立遵守法律的好榜樣,把無薪義工變為有薪職位。

CCLA傳訊主任希爾(Caroline Hill)表示,CCLA不會就批評回應。安省勞工廳回應指,仍未就事件進行調查前,無法確定CCLA的角色,但重申無薪實習在安省屬違法,除非符合豁免條件,例如學生必須通過實習才能完成相關學位或文憑。

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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