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保母高蘇華(Zeijna Kosovac)涉嫌將一名4歲男童單獨留在酷熱車廂內,最終導致該名男童焗死,被多倫多警方落案起訴一項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昨天過堂並已保釋。
多倫多警方22分局昨天表示,警方就一宗小童死亡事故拘捕一名涉案女子。案情透露,星期四(21日)下午約1時20分,有人報警指怡陶碧谷畢咸峰比大道(Burhamthorpe Avenue)與米尼路(Mill Road)附近發生事故。
警方抵達時見一名4歲男童被困車廂內,當時已失去知覺,救護員立刻將他送院搶救,但最終返魂無術宣告死亡。
救護員指最少被困4小時
案發後,警方拘捕了一名50歲女子高蘇華(Zeijna Kosovac),任職保母,落案起訴她一項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已於昨天過堂。
警方仍在調查上述案件,呼籲公眾提供線索。知情者可聯絡22分局,電話416-808-2200,或滅罪熱線416-222-8477。
據眾多媒體報道,星期四下午1時許,有人在上述地點附近一幢柏文大廈停車場,發現年幼小童獨自被困在一輛紅色Hyundai房車內。

據附近鄰居表示,被困車廂男童是被管理員發現,當時管理員打破車窗將已經失去知覺的男童從酷熱車廂內救出。救護員估計男童最少被困在車廂內4小時。
律師黃嚴煥卿指出,如果不是在5人或以上持牌日托中心任職的保母,不受市政條例規管,毋須考牌。對於有小童焗死車廂內,她表示甚感難過。

看顧少於5幼童不受規管
據多倫多警方消息,涉案人士為一名50歲保母,已被落案起訴一項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名。黃嚴煥卿表示據她了解,私家保母若在私人地方看顧少於5名幼童,是不受多倫多市政條例規管,換言之,私家保母毋須修讀照顧幼童的相關課程,以及不用考取牌照。
但如果是經營日托中心,小孩數目達到5名或5名以上,根據多市市政法例,日托中心及其持牌人需向市府申請牌照,方可合法經營。而中心聘用的保母亦要持有市府認可的照顧兒童證書。
黃嚴煥卿表示,因警方已落案起訴涉案保母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所知內情有限,且不清楚涉案保母是私家還是在日托中心任職,故不便妄加揣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