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近日上海的一個案件引髮網絡熱議,一名45歲男子年僅15歲的情人轉賬10多萬,被妻子發現後起訴要求返還但被駁回。
據北京時間報道,顏某出生於1980年,妻子盧某出生於1977年,雙方於2005年1月31日登記結婚。2017年顏某在KTV認識2002年生的甘某,兩人發展為情人關係,直至2020年10月結束。
在此期間顏某向甘某轉賬10多萬,妻子盧某得知後訴至法院,要求甘某返還。顏某稱沒給過甘某生活費,都是給她買東西,小額轉賬是無償送的,大額則是給她開店用。
甘某表示,顏某給的錢是他們共同開銷的資金,包括開房、吃飯、付房租等,她也向顏某轉過錢,顏某曾於2020年8月給她轉賬50000元,要求保持情人關係,她沒有同意就還給了顏某。
一審法院認為,顏某在甘某未成年的情況下,以有婦之夫的身份與甘某保持三年情人關係,是極其不道德的行為,應予以譴責,關係存續期間給甘某貨幣是一種非法給付。
顏某與甘某之間互有經濟往來,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顏某就案涉金額有贈與意思。對於盧某來說,夫妻共同財產遭丈夫揮霍用於不正當的目的,根據民法典,盧某可以行使自己的救濟權利,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基於夫妻關係,盧某不享有要求顏某賠償的權利。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盧某的相關訴請,盧某不服上訴。近日,上海二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按照中國民法的最新規定,丈夫出軌贈與小三的錢財,可以通過夫妻共同財產單方贈與權利受限來追回。
有律師查看了判決書稱,在這個案子中,法院以男女雙方之間存在經濟往來為由否定了涉案金額系贈與性質,其實事實部分是沒有查清楚的,當然這個責任不能歸結於法院,而是當事人自己提供的證據不能相互印證。最終,法院認定其中一筆涉及鑽戒的贈與無效,並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請。如果原告能夠將案涉流水理得更清楚一些,在庭審發問環節能夠將本案的事實在法官面前更清晰地展現出來,那麼確實有可能挽回更多損失。
更多的讀者在新聞下面留言稱,心痛原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