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曾近距離放射治療 去世後遺體不得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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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遺體如果不適合火化,將只能選擇土葬。網上圖片

■■安省法例規定,生前曾經接受過近距離放射治療的人士,遺體不適合火化。 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訊

多倫多一名過世長者的家人,最近準備為他舉辦火葬時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難,因為逝者生前曾因前列腺癌接受放射治療,而被所有火葬場拒絕服務,以免放射性物質傷害火葬場工作人員。

據逝者家屬向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反映,這名80多歲長者,去世前幾年已經預先安排好自己的身後事,並一再叮囑要火葬而不要土葬。他也預先支付了2,124.40元的最基本火葬費用。

主診醫生及殯葬總監從未告之

在他去世幾個小時後,他的女兒和太太一起到士嘉堡一間殯儀館,準備按他的心愿完成有關手續。此時,殯儀館一位代表詢問逝者是否曾接受任何涉及醫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癌症治療。當得知逝者在2007年接受前列腺癌治療後,家屬稱對方的談話發生了變化,火化似乎不再可能了。

逝者女兒說:「多倫多每個火葬場都拒絕火化我父親。」他們拒絕是因為逝者可能已經接受了近距離放射(brachytherapy)治療前列腺癌。該治療涉及在體內植入數十個稱為Theraseeds的微小設備,以便在受影響區域使用更高劑量的輻射,同時限制對其他區域的損害。

根據安省喪葬管理局的檢查員Michelle Crognale的說法,火葬場只是遵循《安省葬禮、埋葬和火葬服務法》的指引。

「任何含有植入物的遺體,如心臟起搏器或者Theraseeds等,都不會送去火化。」她進一步解釋,植入物使火化操作員面臨暴露在受輻射的風險中,並且還會損壞火葬設備。

幸獲醫生提證明 料逝者可圓願

如果逝者的遺體不適合火化,將只剩下一個選擇:土葬。為此家屬還要多花費數千元。令該長者的家人更為沮喪的是,為什麼他們以前從未聽說過這件事。他的女兒認為,任何為患者提供治療的腫瘤科醫生,都應該了解該法律。但不單止他的醫生從未提及,亡父生前預訂殯儀館時也未被告知。
結果,逝者家人不得不向他生前的主治醫生,來確認是否接受了近距離放射以治療他的前列腺癌。幸運的是,醫生能夠提取他的所有紀錄,並證明他只是接受了普通的放射治療(radiation)。
這對家人來說可謂如釋重負,他們現在只需要提供一份醫生證明,確認所接受的治療方式。

最終,他們能夠按照死者自己的遺願完成了他的火化,但家人還是想知道為什麼葬禮總監之前不必提供這些信息,殯儀館表示會考慮該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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