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媒體從權威人士處證實,因開設賭場罪獲刑的郭美美將於7月13日刑滿釋放,在為期5年的服刑期間,郭美美未曾減刑。
7月1日下午,澎湃新聞從權威人士處證實,因開設賭場罪獲刑的郭美美將於7月13日刑滿釋放,在為期5年的服刑期間,郭美美未曾減刑。
出生於1991年的郭美美,2011年因「紅會事件」引發關注。2014年,郭美美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抓,警方查明她以每次高達數十萬的價碼,多次進行性交易。
受審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炫富照
郭美美事件
2011年6月21日凌晨,微博名為「郭美美baby」、實名認證信息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用戶,發佈了這樣一條博文:「小白限行把小MINI開出遛遛~開着有點不習慣」。
郭美美因為2011年這一條「炫富」微博而進入公眾視野。這一博文引髮網民圍觀轉載,郭美美大量「炫富」微博,包括展示名包、豪宅、豪車的圖片被網友扒出。因其採用了虛假的微博實名認證身份,引發輿論對於紅十字會捐款去向問題的討論與猜測。
此後,中國紅十字公開聲明,稱郭美美與紅十字會無關。
在微博上一直塑造自己光鮮亮麗形象的郭美美,被抓後經警方查實:郭美美通過網上聯絡、熟人介紹及主動搭訕等多種方式,多次與人進行性交易,每次的價碼達數十萬元。
據新華社2014年8月4日題為《「2.6億賭債」是假炒作,以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的文章披露,郭美美向警方供認,她簽約南方某演藝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於50次的「夜場商演」,每次支付報酬5萬元,這是她的主要收入來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謂的「商演」不足20場,更多的卻是借「商演」為名從事性交易。(綜合澎湃新聞、新浪新聞及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