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規定商用貨車在2020年前安裝電子記錄裝置。 資料圖片
綜合報道
聯邦政府經已宣布,要求本國所有商用貨車和巴士司機2020年前在車輛安裝電子記錄裝置,記錄職業司機的駕駛時間及時數,以保障司機的生命安全,同時亦有助路面安全。
據CBC報道,本國規定貨車司機每天駕車不能超過13小時,以避免他們駕駛時過分疲勞。美國自2017年12月起已要求貨車及巴士安裝電子記錄裝置,本國的司機駕車南下進入美國後,亦須啟動裝置。本國政府已決定仿效美國的做法,要求加國所有貨車和巴士2020年前均安裝電子記錄裝置。
司機:使路面安全
加國運輸公司SLH Transport的貨車司機阿申諾特(Ron Arsenault)表示,不少司機尤其是小型運輸公司的司機,為了趕在限期前完成工作,都會在工作表格亂填駕駛時間。他對新措施表示歡迎,相信自動化電子記錄裝置將使道路更安全:「沒有辦法作弊,駕駛時間和上下班時間等所有東西都會記錄在電腦上。」
經常在多倫多和加東海洋三省駕駛的貨車司機鄧肯(Mark Duncan)則表示,新措施會令司機不能夠違反法例,換言之僱主不能再向司機施壓:「這對司機來說很好,將會獲得更多時間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