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醉駕追尾前車 42歲司機被控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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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Toronto Police car image. Via police chief Mark Saunders' Twitter Account: Mark Saunders @marksaunderstps Now THIS is the new @TorontoPolice vehicle! Uploaded by: Pereira, Tania

本報記者

約克區警方表示,周一(12月11日)晚上8時左右,警方接報位於萬錦市維多利亞公園大道(Victoria Park Avenue)與丹尼遜街(Denison Street)的十字路口發生撞車事故。警員抵達肇事現場時,發現意外涉及兩輛汽車,並已移到附近一個商場的停車場。其中一名司機向警方表示,由於紅燈之故,他停在燈位前,但一輛汽車從後撞來。警員隨後向另一名涉事司機問話,當時該司機仍坐在司機位上,說話含糊不清,身上帶有酒味。警員隨即將他拘捕,並帶返第5區總部接受吹氣測試。該司機被驗出體內血液含酒精成分高出法定上限4倍。根據檢驗結果,警方擔心其狀況,遂將他送院,經醫護員診斷證實無礙後,便被警方落案起訴。

被落案起訴的42歲多倫多男子,面對3項刑事檢控,包括醉酒駕駛、體內含酒精成分超過80mg,及不小心駕駛。

約克區警方表示,本年至今約克區警方已在馬路上拘捕了1,100名醉駕司機。對於嚴打醉酒駕駛,警方是絕不放鬆的。警方表示,為了防止馬路上毫無意義的傷亡事故,警方將繼續努力嚴打醉酒駕駛,包括在節日的運動「Don’t Go Along for the R.I.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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