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蟲劑「毒死蜱」(chlorpyrifos)。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訊
聯邦上訴法院9日裁定,特朗普政府容許使用殺蟲劑「毒死蜱」(chlorpyrifos)的決定危害公眾安全,要求環保署需在60日內禁止毒死蜱在全美出售。環保團體認為裁決是重要勝利,但環保署表示可能會上訴至最高法院。
美聯社報道,三藩市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鑒於已有全面的科學實證證明,微量的「毒死蜱」已足以傷害嬰兒大腦,因此環保署不應堅持容許這類殺蟲藥在市面出售。法院並指,在今夏因為道德醜聞而辭職的時任環保署長普魯特(Scott Pruitt),罔顧部門內科學家普遍認為「毒死蜱」有害的結論,繼而推翩奧巴馬時代的禁令,違反了聯邦法律。環保團體及公共衛生人士認為,這次的判決是重大勝利。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的健康與食品高級主任奧爾森(Erik Olson)表示,公眾安全不容「玩弄政治」,兒童的健康應放在首位,法庭的裁決也反映,政府應該重視下一代的安全。
環保署發言人則表示,局方正檢視裁決,可能會上訴至最高法院。
環保署推翻奧巴馬時代的禁令後,由農場工人與環保團體組成的聯盟去年控告普魯特及環保署,加州、紐約州及麻省等幾個州的檢察總長也加入訴訟行列。「毒死蜱」1960年代由陶氏化學公司(Dow Chemical Co.)研發,是全美最常用的農藥之一,廣泛噴洒於柑橘類水果、蘋果及其他農作物上,單在美國每年大約可以售出500萬磅。陶氏化學公司並未就裁決作出回應。公司過往曾表示,「毒死蜱」有利農民,公司以尊重人類健康及環境的態度,將產品出售到全世界。
「毒死蜱」屬於有機磷農藥,過去40年被廣泛當作殺蟲劑使用,偶爾可在飲用水源中找到殘餘劑量。在聯邦監管機構的壓力下,陶氏在2000年自願收回當作家用殺蟲劑的「毒死蜱」,環保署亦在2012年,於學校等重點地方划出設「不能噴洒」區域。
奧巴馬政府在2015年10月,提出食物禁用「毒死蜱」的命令,普魯特在2017年3月採納陶氏的立場,認為科學無法證明「毒死蜱」有害,因此將禁令推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