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向《加拿大都市報》提出過這樣的問題,因公在國外出差,無法及時趕回加拿大參加公民宣誓時怎麼辦?本報記者得到了加拿大移民部的回復。新聞發言人Nancy Caron表示,一個被予以加拿大公民身分的人必須在加拿大進行公民身分宣誓(Oath of Citizenship)。
「在公民身分儀式上,申請人在公民身分法官或由移民部長委派的代表人前發誓或莊嚴申明。如果個人不能出席儀式,他們必須在通知宣誓單上指定的日期(appointment date)的前30天內與加拿大移民部聯繫。不能按時出席的個人,可以書信通知給信件上加拿大移民部辦公室(IRCC office)的地址,或用這裡的網頁表格(http://www.cic.gc.ca/english/contacts/web-form.asp)告知他們不能出席。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能夠重新安排一個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