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民眾住屋負擔壓力,多倫多市政府和安省政府正聯手發展2,000個「混合收入出租單位」(Mixed-income Rental Units),當中30%單位屬於可負擔房屋(affordable housing),其餘70%按市值租金出租單位。
市長庄德利與安省房屋事務廳廳長米爾遜(Peter Milczyn)昨日宣布有關計劃,庄德利說:「有太多人需要住在這座城市,但他們的收入無法讓他們負擔這座城市的開支。」
600個可負擔房屋
這批出租單位將興建在West Don Lands兩處地段、Grosvenor St.多層停車場和Grenville St.舊省級法醫官辦公室的位置。
這批土地將於今日放售,開發商可呈交建議書,指定比率的地皮必須用於興建可負擔房屋和市場平均租金以下的單位,工程最早明春開始。米爾遜表示,當中至少30%為可負擔房屋,即是約有600個單位,餘下1,400個單位將會按同類單位的平均租金出租。
不過,安省租客權益倡導中心法律總監Ken Hale指出,根據市府和省府協議,廉租屋被界定為租金低於或相等於市值租金80%,但市內最需要住屋的民眾,根本無法負擔80%市值租金,尤其是領取社會福利金的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