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文琪
王先生對記者表示,很多居民可能對雨水和環境方面的知識匱乏,並不了解雨水流動過程中外界環境的改變可能帶來的影響。「降雨不僅會滲透到地底下去,還會蒸發和產生逕流。逕流就是雨水降落後,沿着地面匯流的這部分。如果是流過草地、植被或鬆散的泥土,只有30%能夠產生徑流,也就是說30%能排到下游的設施去,而剩下的就被這些地面吸收。如果經過鋪砌硬化以後,比如說蓋了房子、鋪了磚,或者做了混凝土路面以後,這個逕流係數就從0.3提高到0.9,產生的流量會翻倍。可是市政雨水管網的能力是按照未開發前的自然狀態作為基礎的。」
水塘具雨水調蓄功能
王先生提出了加拿大政府在對開發商開發土地過程中,對環境產生影響的相關硬性規定。「按照加拿大小區(subdivision)規劃的原則,有一個叫低影響發展(low impact development)的理念和模式,它是指以最大限度降低城市在開發過程中對環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
他解釋指:「這個環境是指地面逕流和積水的概念,它不能超過、或改變原來的情況。政府規定小區的開發商因開發所造成的逕流變化,必須在小區內通過雨水調蓄處理設施(Storm water management facility)去消化和吸收,比如說小區內的水塘、水池、水坑、人工湖等都具有雨水調蓄和處理功能。一方面可提供更多的滲流,再一方面可以提供更多的調節容積。當下雨時,流量一旦突然增加,可以保持在這裡,再慢慢放到市政管網裡去。」
然而這些先期的設計並沒有考慮到後期人們會對自家庭院再進行改造。「我們買房可能覺得後面有個池塘很好,但其實池塘就是調蓄雨水的作用。開發商設計這個東西的條件是根據小區里增加的路面、屋面以及人行道,算一個平均的逕流係數,問題是我們在使用的過程中改變了原來初始的設計條件,開發商並沒有考慮各家會把後院全都鋪上。所以許多城市的附例中,規定前院鋪砌的面積,花磚(interlock)也好,車道(driveway)也好,它占的面積不能超過特定比例。」
他又說:「後院的規定更嚴格,比例更小,原則上是不允許全都鋪的,因為全鋪後,從市政上看就增加了城市的負擔,這是他們本來的設計里就沒有的。從鄰居來講,在一個小區有的人住得地勢高,有的人住得地勢低,如果大家都鋪磚後,勢必造成水塘的能力不夠負擔,住在地勢低的人被水淹的機率就更大,這種事情是損人利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