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所徵求新名字 希望減少公眾負面印象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来源:星岛
■時事評論員黃嚴煥卿律師

本報記者

 

有見於不少市民對無家可歸人士庇護所(Homeless shelter)存負面印象,多倫多市府向公眾徵求庇護所新名字,歡迎市民在12月12日前在網上提交。有時事評論員認為,庇護所一詞只是通用名稱,重點是教育民眾對服務使用者不帶歧視目光,並改進服務質素及加強社區安全。
多倫多市議員方卓怡(Paula Fletcher)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訪問時表示,聽到眾多市民反對庇護所遷入社區,反映他們對此存負面看法。市府委員會正準備開設六間新庇護所,以及為七間進行搬遷,她與部分市議員希望,改變名稱能令居民接受,與社區融合,不致令人們抗拒。
對於市府徵求新名稱,時事評論員黃嚴煥卿律師指出,庇護所只是通用名字,早年被採用,以顯示其作用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短暫留宿服務。時至今日,很多庇護中心命名時不會加入這些字詞,人們不容易聯想得到。香港這類機構命名為愛護之家等名稱,不會標明是庇護所。
她表示,個人對庇護所這個通稱不會存有負面看法,也不會感到不妥當,能夠真實反映服務本質。本地庇護所一般分為家暴受害人及露宿者兩大類,前者為了保護服務使用者,不會宣傳其名字,一般人也不知道其正式地址,避免施虐者前來尋找受害人。
黃嚴煥卿表示,有些居民反對庇護所遷入社區,其中原因可能是擔心影響樓價,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有些人則可能憂慮治安問題,如露宿者在區內流連,施虐者會否埋伏庇護所附近,使社區變得品流複雜,關注社區安寧問題。
她說早年研究,露宿者的成因很多,有些人因為家庭或社會因素選擇露宿街頭。據了解,不少露宿者即使合資格入住庇護所,但會因害怕被欺凌、被偷竊及衛生環境等原因而抗拒入住,認為留在街上更安全。
黃嚴煥卿強調,並非因為庇護所這個名稱令人們存有負面態度,而是此項服務的本質,所以應該從根源解決問題,當局應考慮如何改善庇護所的狀況,例如加強居住安全性,提高衛生環境,讓服務使用者能安心暫住,不受欺負,也不用擔心財物被人偷竊。同時,須教育公眾明白庇護所服務的本質乃暫時安置沒有居所人士,應以正面態度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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