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保護投資者新規:每人每年投資上限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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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骗的华裔投资者Margaret Wong批评,安省新法例对本省投资者的保障仍嫌不足够。网上图片
■■曾受騙的華裔投資者Margaret Wong批評,安省新法例對本省投資者的保障仍嫌不足夠。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安省新公布的預算案,準備於7月1日實施新修訂的投資者保護法規,以確保「潛在投資者意識到圍繞集資貸款的風險」。其中一個重大變化是,投資者每年投資額度上限為6萬元。大多倫多120名華人因集資貸款被騙900萬元案件,受害人仍未等來期待的結果,除了金錢損失外,此案主腦也未得到應有的懲罰。受害人表示,對安省新修改的投資者保護法規不抱任何希望。

所謂集資抵押貸款(syndicated mortgage)是指,借款人不是向銀行貸款,而是向不止一個的私人借貸,將資金投入房地產。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一年多前把事件曝光後,120名華人受害者依然沒收回損失。其中一位投資者Margaret Wong已經退休,也沒有收回她給Black Bear Homes四個集資貸款項目的20萬元。她認為,「新的法規至少讓投資者不會損失太多,但主要的一點是,投資者仍會失去6萬元,因為政府並沒有做任何事情保護投資者。」

指政府應向借款人究責

新法例除規定6萬元上限外,還將由負責規管集資貸款的安省金融服務委員會(FSCO)處理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財產評估和信息披露的新表格。同時省府計劃將管轄權轉交給安省證券委員會(OSC)。

Margaret Wong說,《抵押貸款經紀人、貸款人和管理人法》修正案是一個起點,但並未解決一些借款人的行為問題。當他們被勸說投資時,就被借款人告知投資是安全和可靠的。政府除了檢查投資人的背景,並限制投資額度外,並沒為投資人做什麼。她稱,「我們需要更多的問責機制,政府應該向借款人追究責任。」

在她的案例中,借款人是安省伊利堡的一名開發商Black Bear Homes,該公司由曾被定欺詐罪的Gary Fraser代理。經過認證的欺詐審查員,在投資者的合同、分類賬等進行了檢查後,認為「這是公開欺詐」。
但負責該案的約克區警方於去年10月結束調查。投資了16萬元的Alexander Wong感到非常失望,他表示,自己及他所認識的人從來沒有接受過警方的詢問。他質疑警方是如何得出本案不屬詐騙的結論。

在給另一位投資者的信中,警方表示「已確定此事可能屬於民事或監管法,但不屬於刑法範疇」。去年CBC曝光事件一個月後,FSCO暫停經手這900萬貸款的經紀人夏其驄(Dominic Ha)的執照。根據投資者簽署的合同,他收到了10%的傭金。

夏的執照被暫停後,曾上訴要求恢復。原計劃於本周一開始的聽證,因夏上周撤訴而取消。他的貸款經紀執照因此被正式吊銷。Margaret Wong說,她知道和其他受害人一樣,將沒法把所有的錢都拿回來了,但她仍然希望騙人者能受到懲罰,包括巨額罰款,而不只是吊銷執照就算了。現在案子已經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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