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
去年夏天起不少住在市內的多倫多居民,抱怨付費的特許泊車位被「共享汽車」公司的出租汽車霸佔,令他們變成有車無位泊。市府運輸部建議展開為期一年的試驗計劃,允許共享汽車擁有如居民的權利,使用住宅區的泊車位。支持與反對該建議都大有人在。
多市運輸部官員建議展開為期一年的試驗計劃,為共享汽車提供2,000個泊車許可證,如計劃獲得通過,共享汽車可在街上通宵泊車;日間亦可停泊超過3小時。該報告認為共享汽車可減少私家車及有助環保。但報告亦建議必須小心平衡,不要影響住宅區的街邊泊車位,特別是每年繳付200元路邊泊車費的市民。
市議員貝里奧(Ana Bailao)表示,希望已經持有準許證的人能找到車位泊車。她表示隨着多市發展,極需要共享汽車,如果多倫多所有人都擁有汽車,就沒可能讓每個人都有位泊車。
Car2go鼓勵他們的用家在市內合法車位泊車,自去年夏天,全市對愈來愈多共享汽車的司機霸佔車位日益擔憂。
市府準備在市內一些道路騰出地方,讓貼有共享汽車標記的車輛可泊在指定地點,如市內登打士街(Dundas Street)以南的Mutual Street。Car2go多年來一直遊說市議員和市政官員,目的是准許他們的汽車可以在市內住宅區的合法車位停泊。該試驗計劃倘獲市府通過,將於明年3月實施。屆時批出2,000個准許證,每間共享汽車公司分配不超過500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