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近中區華埠的韋弗利酒店違反防火條例,業主判罰逾18萬元。星報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
多倫多市政府昨天公布,一家鄰近中區華埠酒店遭控違反防火條例,酒店業主前日在法庭認罪,被判罰款逾186,000元。
市府公布表示,由2013年至2017年期間,多倫多消防處為保護住客,曾經對位於士巴丹拿道484號(Spadina Ave.)的韋弗利酒店(Waverly Hotel)進行許多次巡查,以及採取不少措施。
樓高四層的韋弗利酒店,備有63間客房,一家夜總會佔用酒店土庫。
多倫多消防處人員注意到,該酒店有不少地方是有違《安省消防法規》(Ontario Fire Code),但持續數月仍未獲糾正,而當時更繼續有人入住。
當局指出,該酒店違例情況,包括缺乏運行的煙霧警報器,缺乏所需的防火間隔,防火門被楔開,每層樓缺乏所需的出口數目,出路和屋頂積存過多可燃物品,防火門未能關上和鎖好,沒有火警警報系統、緊急照明燈、消防花灑裝置及消防供水管的檢測記錄。
上址業主Jeffrey Wynn(受託管理人)及安省2436196公司隨後被當局檢控。兩被告於本周三(20日)在省級過失法庭(Provincial Offences Court)認罪,前者遭法庭判罰33,000元,以及須繳交相等於上述罰款額25%的「受害人罰款附加費」(Victim Fine Surcharge),後者判罰153,500元,以及須繳交相等於上述罰款額25%的「受害人罰款附加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