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資料圖
根據加通社消息,今日關於多倫多一名警察性侵一案進行法庭聆訊,一名女子指控這名警察曾強行與自己發生性關係。
這位女子曾經是一個演員,她說此事10年前發生在她的公寓里。她第一次遇到這名警官時請他幫忙處理自己前男友的事情。隨後兩人又見了幾次面,2008年9月11日這名女子同意讓這名警官來到她的公寓觀看她過去出演的電影。
這位警官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與她發生性關係,並強迫她進行口交。她擔心如果反抗會遭到警官的傷害,她還表示從不和不是自己男朋友的男人發生性關係。
這位警官拒絕認罪。(Grace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