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被控欺詐遭討要3.5萬 回應: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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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娛樂訊 據台灣媒體報道,綜藝天王吳宗憲(憲哥)風波再添一樁。有投訴人在24日指控,吳宗憲經營的「容易文創公司」於去年5月向她承租北市基隆路二段的辦公室地址,簽約1年,先付她1年租金共3萬台幣(約合人民幣6000元),隔月告知她要換約,承租戶改為「天際線公司」,不料卻一屋兩租,投訴人表示吳積欠2年租金加違約金共16萬台幣(約合人民幣3.5萬元)。她找該公司員工理論未果,打算提告吳宗憲詐欺。吳宗憲昨澄清:「辦公室地址早就遷出了,讓法律處理,盛名之累,能說什麼?」

投訴人指出,去年5月11日將基隆路二段的辦公室地址租給容易文創,合約中寫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但容易文創員工隔月告知要改為天際線承租,於是重簽新合約。

同年底投訴人接獲告知承租地址有異狀,經查發現「一屋兩租」,投訴人不滿地說:「容易文創跟天際線公司戶籍(應為登記)都還在我們這裡,但他們第一年付完租金,換約後就再也沒付錢。」 投訴人表示:「我打給A小姐,要他們趕快遷出去,A小姐說自己是新來的,推說是B小姐負責,2人根本在演戲。」

投訴人說,由於吳宗憲公司至今未遷出基隆路地址,因此常收到吳宗憲和老婆張葳葳、女兒Sandy的郵件及帳單,「現在希望他們趕快遷出,並賠償沒給的租金」,否則不排除對簿公堂。 吳宗憲24日受訪否認積欠租金,「那是她個人的說詞,她們心知肚明,有想法的話,(通過)法律的方式肯定是很好的」,表示一切交給公司法務處理。

根據投訴人所述狀況,律師認為,刑事詐欺罪恐難成立,「通常詐欺要有明確的詐欺行為,但乙方可以主張一開始有付租金,所以實務上較難用詐欺罪成立」,但可通過民事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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