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律师涉造假遣返 上诉遭驳回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星岛
■华裔女律师涉造假被遣返,上诉被移民局驳回。互联网

本报记者

 

一名华裔女律师因移民造假而被遣返,提出上诉,但被移民上诉局驳回。

上诉人刘培燕(Pei Yan Liu,译音)于1965年11月出生于中国,并在2006年4月28日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本身是律师的上诉人以投资移民类别移民加国,已婚并育有一女,女儿于2003年12月在中国出生。丈夫与女儿是以同行家属身分,与上诉人一起移民加国。现时女儿是加国公民,并与父母(即上诉人及丈夫)同住在卑诗省低陆平原。

根据文件,上诉人在2011年1月10日申请续期枫叶卡,但当局发现上诉人疑提供不确实资料,包括上诉人实际留加时间、就业资料,尤其讹称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期间受雇于一间投资公司;以及亚省卡加利的假地址及假电话号码。

上述假资料令移民部官员相信上诉人符合永久民居的居民规定,但移民部官员后来发现当中有造假成分,于是向上诉人发出遣返令。上诉人不服并声称对事件深感懊悔,以及当局未有充份考虑人道原因,若她被遣返对女儿所带来的影响为由,提出上诉。

代表上诉人的律师指出,上诉人自收到遣返令后,情绪低落及抑郁,亦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希望上诉局能网开一面。但答辩方,联邦公共安全及紧急应变部长指出,上诉人在中国曾受良好教育,也是一个律师,应明白造假对移民制度完整性的影响,同时上诉人感到后悔是对被遣返带来的影响,多于为本身行为感到懊悔。

至于上诉人声称自2015年1月2日以来,便没有离开过加拿大,既在加国考取驾驶执照,亦报读英语课程,以便进一步融入社会,又担任义工和捐款给慈善机构。答辩方指上诉人实际留加是最近的事情。答辩方又指,上诉人在抵加后便返回中国,而在这段时间里,年幼的女儿是由上诉人的丈夫照顾。经过仔细考虑,移民上诉局决定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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