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女子陷投資移民騙局 逾期居留續簽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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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拒绝延长案中受骗华裔女子的工作签证。互联网
■移民局拒絕延長案中受騙華裔女子的工作簽證。互聯網

本報記者

據最新一期《移民資訊彙編》(Lexbase)資料顯示,一名持工作簽證來到加拿大後逾期居留的中國女子李玟(Wen Li,譯音)墮入一個投資移民騙局,現正協助多倫多警方調查,並表示願意留在加國作證。不過,聯邦移民部已拒絕為她延長早已過期的工作簽證。此外,李玟以人道和同情理由申請永久居留權也未能成功。

據了解,李玟在2012年墮入一個宣稱可通過安省提名移民計劃(Ontario Provincial Nomination Program)而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投資移民騙局,但她當時相信,自己投資44萬元在安省買下一間商鋪,並親自經營該店6個月後,即可取得永久居留權。李玟在2013年10月持工作簽證抵達加國。

警支持延長居留作證

不過,在2014年10月9日,李玟所經營的商店倒閉,而在此之前,李玟的工作簽證已經過期,但聯邦移民部並沒有在該工作簽證屆滿前收到她的延長簽證申請。因此,李玟在加國的身分目前是逾期居留,即必須返回中國。

另一方面,多倫多警方現正調查這個投資移民騙局,並透露本案還可能牽涉人口走私罪案。
李玟的律師也告訴聯邦移民部,李玟在2015年初才知道自己墮入騙局,她目前受警方保護,而警方也支持她申請延長居留,以便留在加國作證。 

由於聯邦移民部較早時已否決李玟的延長工作簽證申請,李玟就以人道和同情理由申請永久居留權。不過,聯邦移民部長代表也拒絕了該項申請。

目前,如果李玟計劃在未來返回加國作證,她可申請臨時居民簽證(temporary resident visa),據移民事務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表示,聯邦移民部長有責任配合涉及移民騙局的調查,因此李玟獲發臨時居民簽證的機會非常大,但前提是李玟目前在加國並無合法身分,必須先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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