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夫婦申請難民被拒 是什麼引起移民局懷疑?

加拿大都市网

联邦法院批准申请人的司法复核申请。 网上图片
■聯邦法院批准申請人的司法複核申請。 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中國一對華裔夫婦參加法輪功組織,在旅遊加拿大期間以擔心回國後被迫害為由,申請難民身分。不過,移民及難民局指,申請人提交的中國公安部傳票,並非真的傳票,拒絕有關申請。申請人提出司法複核。聯邦法院在多倫多審理後,裁定移民及難民局分析申請人文件真偽時犯錯,批准司法複核申請,個案發還給移民及難民部,並由另一小組研究。

申請人為中國一家三口,分別是主要申請人劉奇琴(Qiqin Liu,譯音),其丈夫趙志坤(Zhikun Zhao,譯音)及女兒趙柯儀(Keyi Zhao,譯音)。

劉奇琴聲稱,由於她兩度被迫墮胎,所以她在2010年12月與朋友開始修練法輪功,希望能調理好身體。翌年,她與朋友開始參與小組修練,其後丈夫以健康為由,跟着加入練習法輪功。

加當局懷疑借旅遊申難民

在2012年7月,他們一家前往美國度假,先在美國旅遊兩個星期,然後往加拿大探望劉奇琴的姐妹。5天後,她接到在中國的家翁家婆電話,表示中國公安部人員來過,尋找她和丈夫,又稱突擊搜查過該個法輪功小組聚會,拘捕了3個修練者。公安部更留下寫上她與丈夫姓名的傳票,要他們依時出庭。後來,夫婦二人得悉,女兒也因此被波及,被趕出學校。

夫婦二人擔心一旦返回中國,會因為修練過法輪功而遭到迫害,於是一家三口在2012年9月5日向加拿大政府申請難民身分。

不過,移民及難民局認為,申請人兩夫婦提交的中國公安部傳票,僅屬傳召證人的傳票,而非拘捕嫌疑者的傳票,換言之並非真正的傳票,在這情況下,未能充份證明公安部欲拘捕他們二人。

至於女兒被指因為父母修練法輪功而被趕出校,移民及難民局認為可信性不大,反而是因為未有在學年開始時註冊,錯過了學期。

還有,移民及難民局指,根據夫婦二人的旅遊紀錄,以及早在離開中國前,已取得臨時居留許可證,他們可能早已有來加的打算,只是藉著此次機會申請為難民。

同時,移民及難民局稱,夫婦兩人既未能充份證明,他們為真正的法輪功學員,也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他們一旦回國,會有很大機會被中國當局迫害,甚至嚴刑迫供。因此,拒絕3個申請人的難民申請。

就移民及難民局在2017年10月30日所作出的決定,3個申請人入稟聯邦法院,要求司法複核。

聯邦法院法官索思科特(Southcott)在2018年6月15日作出裁決,認為3個申請人都是平民,不熟悉中國法院及公安部相關文件情有可原,但是移民及難民局根據申請人呈上的傳票並非拘捕傳票,便推斷申請人不可信,繼而否決申請人的難民申請,做法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