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地產代理隱瞞物業資料 被指專業行為不當遭停牌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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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一個華裔地產代理因專業行為不當,隱瞞部分物業資料,被卑詩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British Columbia)停牌60天。

經過調查,卑詩地產議會在9月13日對地產代理鄧孝(Hao Lawrence Tang,譯音)作出4項處分,分別是停牌60天,停牌期間,不得擔任無需牌照的助理;要自費修讀由卑詩大學(UBC)尚德商學院(Sauder School of Business)提供的交易服務補習課程(Trading Services Remedial Education Course),時間由該議會定出;以及在60天內要支付2,000元,作用該議會執行費。倘若鄧孝未能遵守上述處分,該議會可能在不再另行通知下,暫停甚至取消鄧孝的牌照。

事件源於買家T.L.的投訴,涉案物業位於北溫比伊克街(Bewicke Ave.)。2013年1月,T.L.身在中國,但透過www.realfinder.com地產網站,以電郵與自稱是該網站的行政總裁C.H.聯絡,T.L.其後介紹自己的丈夫W.T.給C.H.認識。T.L.與W.T.兩夫婦有興趣在溫哥華買屋,並且鍾情新屋。由於自己無時間,所以C.H.把W.T.轉介給鄧孝。

在2013年2月11日至13日,W.T.抵達溫哥華,跟鄧孝首次見面。他們二人在北溫「睇屋」,包括涉及事件的比伊克街房子。W.T.其後返回中國。同年2月15日,W.T.就該間比伊克街房子達成買賣合約。同年4月18日,買家名字一欄改為T.L.,條款無變,內容包括價格93.6萬元,訂金4.5萬元,完成日期為2013年4月29日,買家代表為鄧孝。

T.L.以為自己所購買的是新屋,故此一心以為93.6萬元包括貨勞稅(GST)。在2013年2月20日,賣家完成物業披露聲明,表示該物業曾經居住過,但有家庭保修保險保障。到同年3月24日,鄧孝發給W.T.電郵,確定該物業的最終購買價格為874,766元加7%稅,即合共93.6萬元。儘管GST不是鄧孝所專長,但是鄧孝當時未有建議買家最好就GST一事尋求專業意見。

在4月4日,賣家證實GST並不適用於該物業,鄧孝為此在買賣合約上作出相關附錄,但買家表示未有收過該附錄。4月29日,T.L.前來加拿大,並收取房屋鑰匙及遷入,可是見到工人清潔該房屋時,發現有磨損,懷疑該房子並非全新物業。此外,房子更有多項留置權登記,要買家自行付費解決。

經過調查,該議會指鄧孝違反多項規定,包括未有建議客人就稅務問題尋求獨立意見;在自己在未確定前,曾告訴客人要付GST;以及未得客人的書面授權,在買賣合約修訂及買賣合約附錄上代客人簡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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