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一名中國籍男子與卑詩一名華裔女子在拉斯維加斯結婚,男方其後被指隱瞞仍未離婚,但男方否認曾經隱瞞,並要求取回自己就共同成立的公司所投放的1,765萬元,案件交給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處理,女方入稟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男方在該委員會採取一切所需步驟,以及撤回交由該委員會處理的相關程序。男方則指,女方違反合約,合約事宜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經過審理,法院頒下禁令。
申請人李培培(Peipei Li,譯音)是卑詩省省民,30歲出頭,而答辯人饒陸華(Lu Hua Rao,譯音)則年約50幾歲,是中國居民。在2015年8月,申請人與答辯人邂逅,其後墮入愛河。申請人表示,兩人拍拖期間,討論過生孩子的問題。答辯人告訴申請人,他離了婚。
申請人稱,在2016年4月8日,答辯人前來溫哥華,並向她求婚,更希望兩人能夠儘快結婚。申請人答允下嫁。兩人在同年4月10日左右,飛往拉斯維加斯結婚;到2016年11月較後時間,兩人關係變差,申請人懷疑答辯人是否已經離婚。申請人後來從中國一個律師得悉,答辯人未曾離婚;在2017年1月24日,申請人提出「家事訴求通知」,作為離婚之用。
答辯人:已表明在中國有婚姻
答辯人形容兩人的關係斷斷續續,他通常留在中國專註自己的生意,並非經常前往溫哥華。他承認兩人在2015年相識。他指出,是申請人談起,不如兩人在拉斯維加斯結婚。
此外,答辯人強調,他明確向申請人表明,他已經在中國結婚。不過申請人稱,這對兩人在拉斯維加斯結婚沒有影響。答辯人已向申請人表明,自己是不會與妻子離婚的。
在2015年9月,申請人根據《卑詩省商業公司法》,成立LPP Properties Inc.(前稱Zoe Commercial Real Estate Inc.)。翌月,兩人執行協議,答辯人同意投放2,000萬元到LPP Properties Inc.,並成為擁有50%股權的股東,而申請人投放1,000元,成為擁有另外50%股權的股東。其後,答辯人在2016年1月、2月及5月,分別投放220萬元、640萬元及905萬元,合共1,765萬元到LPP Properties Inc.。在該筆1,765萬元中,大約用了700萬元來購買房屋,另外約900萬元存入申請人在加國銀行戶口或兩人聯名戶口之內。在2016年12月5日,即兩人在拉斯維加斯結婚之後大約8個月,答辯人入稟法院,向申請人及兩人的公司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取回自己存入該公司戶口的1,765萬元。經過審理,卑詩最高法院法官芬特(Funt)在2018年1月12日裁定,指該宗訴訟與卑詩省在多方面有密切關係,故此頒下禁令,有法院許可才可撤銷有關禁令,申請人勝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