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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一名中國男子用假結婚方式取得永久居留權,被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揭發後,向他發出驅逐令。該名男子就該項決定向移民及難民局提出上訴,但被駁回。他隨後提出司法複核,經聯邦法院審理後,裁定移民及難民局的做法和決定合理。
該名男子的姓名譯音為沈偉洲(Shen Wei Zhou),他在2000年12月來加拿大留學。在2005年6月,他申請學生簽證延期遭拒。在2006年4月沈偉洲與一名女子結婚,並在婚後不久向該名女子支付$6,500,但他堅稱該筆錢是禮金,並不是假結婚的報酬。
稱再難融入中國社會遭駁回
沈偉洲在2008年1月通過配偶關係,取得加國永久居留權。不過,兩人在2013年申請離婚,相關的離婚程序在2017年7月完成。
移民及難民局及後對該段婚姻的真確性進行了調查,沈偉洲承認結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取得居留權。
移民及難民局因而裁定,他在申請過程中作出虛假陳述,向他發出驅逐令。
沈偉洲隨後以人道理由向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申請留加,但遭拒絕。沈偉洲提出上訴,稱自己在加國己居留很長時間,並已購買了物業,回到中國會很難找到工作,無法重新融入中國社會。
沈偉洲在加拿大曾經從事顧問、導遊及兼職搬運工人等職業。他在加拿大擁有3間住宅物業,並從該些物業賺取租金收入。
不過,移民及難民局指,沈偉洲在加國沒有親人,而且他每年都會回中國,加上其父母都在中國,本人又懂中文,因此沒有證據顯示他在中國會面臨就業困難,移民及難民局在2017年10月駁回了他的上訴。
沈偉洲期後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複核申請。聯邦法院本年5月23日審訊,法官思科射(Southcott)在2018年6月15日作出裁決,認為移民及難民局在考慮過多項因素後所作的決定合理,裁定沈偉洲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