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記者報道
聯邦政府實施具彈性的C-6移民法案足足一年,聯邦移民部長鬍森(Ahmed Hussen)昨日形容,法案容許永久居民5年內在本國真實居住滿3年便可申請入籍,令成功入籍者增加40%,吸納加國需要之專才,且解決處理申請滯後情況;問到申請入籍條件放寬,會否出現虛報居住年期的混水摸魚情況,胡辛稱對移民部人員篩查工作充滿信心。
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部長鬍森趁本星期為「公民周」,到訪多倫多並主持新公民入籍儀式,昨日於北約克辛力加學院與本地傳媒會面,談到C-6移民法案實施一年後的成績。

入籍申請少於12個月有結果
他表示,該個法案使合資格成為加國公民的永久居民身分人士,免卻一系列煩瑣且不必要阻礙,成為真正加拿大人,它實施一年後,相信在月底前全國約有15萬2千人,可入籍成為新加拿大人,這與去年同期約有10萬8千人合資格入籍,人數增加了40%。
胡森形容有此轉變與《C-6法案》,更有彈性地縮短永久居民身分者在本國居住時間,由申請入籍者在6年內必須在本國居住滿4年,縮減至5年內真實居住足3年後,便可申請入籍為加國人。
法案同時給予國際學生及工作簽證的專才人士,可計算以上述身分於本國居住之時期,作為真實居住日子,令這些專業人才留在本國加入勞工市場,胡森說吸納新血留在本國工作及營商,正是社會經濟發展需要。
他指出,由去年10月至今年6月的9個月期間,移民部收到逾24萬份入籍申請,與去年同期收到逾10萬份申請個案,增加了一倍多;縱使申請入籍者數目增加,但當局並無因為申請個案增加而有任何處理滯後情況,入籍申請一般少於12個月便知結果。
法案有助紓解人口老化問題
入籍資格在新實施的《C-6法案》變得容易、快捷及縮短居住時間,問到此法案會否令人覺得篩查程序與制度會否過於寬鬆,胡森強調不會,他指前朝政府要求長者及14歲以下兒童,都需通過入籍與英語測試,是不切實際及旨在要為難永久居民。
他強調以《C-6法案》代替前朝保守黨政府《C-24法案》,終止了不公平的兩級別公民申請資格,容許更多符合入籍資格的永久居民成為公民,對人口老化逐漸嚴重的加拿大來說,吸納具專業才華及經濟能力之人士,能夠創造更多就業職位及技術,有助本國經濟持續向前發展。
被問到《C-6法案》生效後,入籍申請個案增加,又要應付申請滯後情況,聯邦政府如何避免有不良申請者,虛報在本國真實居住年期,以圖混水摸魚入籍?胡森對本報表示,他對聯邦移民部官員,在篩查入籍申請人資格上充滿信心,他形容移民部轄下官員,均受過訓練及具專業技術,可辨識移民申請詐騙情況。
他續說,相信大部分申請入籍者,都是如實填報在加國真實居住時間,而聯邦移民部篩查系統,絕對有能力保障本國入籍申請人利益,同時也有足夠能力打擊任何入籍申請詐騙行為。
C-6法案吸納人才 華裔移民顧問點贊
資深移民顧問黃國為同意實施一年的《C-6法案》相當成功。他稱此法案不但給予有意留加發展的國際學生與持工作簽證專才,在本國學習及工作時間計算為居住年期,此法採納了前朝入籍法中親身居留條件,令入籍資格變得客觀與容易批核,從而讓加國易於得到人才之餘,亦解決了申請滯後情形。

黃國為指前朝聯邦保守黨政府的移民及入籍法案,扼殺了國際學生及持工作簽證的專業人士移民及入籍本國的機會,變相令本國白白流失了該群有技術有專業的人才。
他稱《C-6法案》的成功之處,在於給予合乎資格申請入籍的永久居民,在5年內住滿3年的規定,讓申請人有更多居住年期彈性,吸引人才願意留在本國發展事業。
新例杜絕混水摸魚虛報居住日子
此法案同時給予到本國學習的國際學生與工作簽證專才,將他們在本國學習到的技術與知識,留在本國持續貢獻,長遠而言,對新加拿大人及本國經濟,締造雙贏局面。
黃國為表示,最欣賞的是《C-6法案》,保留了前朝保守黨政府一個好的做法,就是申請入籍者必須親身居住在本國至少3年才可入紙,此做法避免有人混水摸魚虛報居住日子。他形容在《C-6法案》下,所有申請者親身居住年期,在本國出入境電子紀錄中一目了然;而移民本國人士在到本國居住前,其有否刑事紀錄及有否涉及違法行為,早已經過篩查工作,這些人士在本國居住期間有否涉及刑事犯罪事件,聯邦政府只要翻查其紀錄便能很快知道。
黃國為相信現時要向聯邦政虛報居住年期,並不容易。他認為《C-6法案》既包容了符合資格入籍本國之人士,亦給予專業人才留在加國發展,鼓勵年輕具生產力人士貢獻本國。
談到申請入籍數目增加,會否令積壓個案大增,黃國為相信聯邦政府經過內部調配人手資源,足以應付入籍申請個案增加情況,加快審批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