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統計局的2016年普查數據顯示,全國約有480萬人活在貧窮線以下,當中120萬人為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佔總貧窮人口四分一;而單親家庭兒童生活貧困的機會,較與雙親同居生活的兒童高出3.5倍。
根據統計局的定義,家庭收入低於國民入息中位數一半為「低收入基準」(Low-Income Measure,LIM),此基準以下即列為貧窮戶。按單人年收入計算,不足22,133元即為貧窮戶;若3人家庭年收入不足38,335元,即被列為貧窮家庭。
亞省比率全國最低
兒童貧窮問題繼續成為焦點,有120萬名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活於貧窮以下,佔總貧窮人口的四分一,佔全國未成年人口的17%。與10年前相比,雖然全國收入中位數上升,但未成年人口的貧窮比例幾乎絲毫不變。

統計局收入統計部助理總監Andrew Heisz表示,數據反映低收入家庭的薪酬,大概追得上收入中位數的增長比率:「增長不見得更迅速,但也沒落後於整體。」
按省份計算,以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和紐奔馳域省(New Brunswick)的兒童貧窮率最高,達22.2%。至於受商品價格上升帶動經濟的亞省,兒童貧窮率為12.8%,屬全國最低。
按城市計算,全國有7座大城市,平均每5名兒童就有1人屬於貧窮戶。長期深受製造業衰退打擊的安省溫莎(Windsor),兒童貧窮比率為24%,位列全國最高。

矢言要解決兒童貧窮問題的聯邦自由黨政府,將根據普查中得到的2015年稅務資料,繪製扶貧基準線。
根據政府內部估計,今年的兒童貧窮比率介乎11.7%至13%。聯邦政府推出每年230億元的兒童福利計劃的成效,最快要在3年後才有確實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