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的LCP計劃,讓有需要人士申請合資格士代照顧家中長者。 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
加國長者數目與年俱增,但可提供的護理宿位服務追不上需求,長者子女唯有自行照料,影響收入;聯邦政府於去年財政預算案中,增加向因照顧長者而不能工作人士的就業保險金補貼,每周可獲最多547元補助,最多可領取15星期。
聯邦及省府亦因應照顧者的報稅,提供相關非退稅扣稅優惠。
此外,如果家中有患病長者,如父母或祖父母身體或精神健康需要家人長期照顧,納稅人每年報稅時可於「家中有倚賴者」的305號欄目上填報,最多可獲逾2,100元減稅優惠,有資格報此欄者,必須是未婚或已離異的照顧家中長者納稅人。
LCP計劃聘合資格照顧者
聯邦政府及省府也提供代照顧者計劃,申請代照顧家中有需要的長者;如果申請人冀能聘請一位能全天候時間照顧長者的照料者,可透過LCP(Live-In Program)計劃,但所聘請者必須具合資格工作簽證,且必須得到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審核符合資格,才可聘用及獲得相關資助。
聯邦政府及省府向照料在家長者人士所提供的協助,以財務補助及稅務扣減為主。有關注人士認為,更重要是政府應該多做教育,讓年輕一代明白照顧長者的責任,社區對照顧者身心健康的重視及關心,才能真正幫助這群照料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