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蒙德對於載着9歲女兒行走共乘車道遭票控,極感驚奇,決定上訴。CBC
圖星島日報記者報道
魁省蒙特利爾一位母親與9歲女兒使用共乘車道(carpool lane)時,被警察截停,以違反共乘車道法例而票控,理由是身旁女兒沒有駕駛執照。
家住蒙特利爾西島(West Island)的埃蒙德(St?phanie ?mond),當天載着9歲女兒正駕車返回西島接兒子放學。
她途經Sources Blvd.時,一警員截停她的車輛,指出由於埃蒙德的女兒沒有駕駛執照,因此不能當作第二乘客而行駛共乘車道。當時,該警員非常肯定她所理解的法例,是正確的。
運輸廳:法例沒規管乘客年齡
埃蒙德對於這次事件而遭罰169元感到意外,並決定提出上訴。
事實上,按照《高速公路安全法》(Highway Safety Code)第295條,司機須按路牌所說明的乘客人數使用共乘車道,但沒規管乘客的年齡。
省運輸廳(Transport Quebec)也證實這點,發言人李梅(Sol?ne Lemay)更指,接載子女的家長應可獲准使用共乘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