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時支付交通告票罰款,駕駛執照可被吊銷。星報
本報記者
烈治文山(Richmond Hill)一名女子竟然因一張25年前的交通告票,被吊銷駕駛執照。
該名女子名叫阿凱迪(Accardi),她表示在獲知被「釘牌」後,打電話向安省服務局(Service Ontario)查詢,結果發現是因為一張在1993年發出的告票所致。阿凱迪稱,她已記不起當時是因何拿到該張告票。不過,阿凱迪承認在過去曾因交通違規而被吊銷駕駛執照。
省司法廳辦公室向CityNews記者表示,根據安省法律,執行違法罰則包括交通告票,並沒有時效期限。阿凱迪表示,已支付告票的118元罰款,並已繳付恢復駕駛執照費用198元,她仍在考慮會否前往巴里(Barrie)的法庭為該張告票抗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