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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
加國電訊商研科(Telus Corp.)和羅渣士電訊(Rogers Communications)分別要求加拿大電台電視暨電訊委員會(CRTC)推遲電訊商須在賬單列明收費項目細節的限期。
有專家建議消費者要小心查核自己的數據用量和漫遊收費。
加國電台電視暨電訊委員會今年6月15日修例,要求各電訊商在下月1日落實在賬單列明額外數據用量、海外漫遊費等明細項目。研科致函CRTC稱,由於技術太複雜,要求批准把限期延遲至明年3月31日,強調公司已盡最大的努力,但無可能趕及在限期前修改賬單管理系統。羅渣士則早在11月初已要求CRTC把限期延遲至明年5月31日。
獨立電訊業顧問Mark Goldberg表示,電訊商已被要求向個別電子設備發送可能有超額收費的警告,但不一定要向負責付款的賬戶持有人發送警告,而CRTC希望賬戶持有人都收到通知,並非設備使用者。他續稱,今次兩間電訊公司要求延遲列明細則,很可能只會影響到一小部分消費者,例如是共享數據計劃的家庭,又或在加拿大境外旅行的度假人士,而CRTC很可能同意研科和羅渣士的要求,但因為多間電訊商在宣布修例時已表明可能需要多於6個月的時間,所以羅渣士或研科可能不會被CRTC處分。
公共利益倡權中心(PIAC)呼籲CRTC不要批准延遲要求,因為CRTC在6月發出的指示,只是加強在2013年要求電訊商須知會用戶額外數據收費的規定。
資料來源:加通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