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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
安省試點實施的「最低收入保障」(guranteed minimum income)福利制度,如果推廣到全國,要花多少錢呢?國會預算官出爐的報告顯示,至少每年要760億元。報告中提到,現在聯邦政府補貼低收入家庭的福利費用每年329億元,如果實施最低收入保障制度,代表需要另外籌措431億元財政費用。
這760億元將使逾750萬人受惠,符合資格者,一年平均可得9,421元,個人最多可享16,989元,夫妻兩人最多24,027元。最低收入保障的核心理念是政府提供統一無任何附加條件的收入保障,不像過去提供各種有針對性的福利措施。它可以是統一的固定福利金,也可以依照個人收入多寡而扣除後發放的方式。
安省去年夏天起在3個城鎮進行「最低收入保障」為期3年的試行計劃,隨機選出4,000位參與者。參與實驗的單身人士,每人每年最高可得16,989元的基本收入;夫婦最高可收到24,029元,但參與者若有工作所得,必須扣除一半來計算差額。舉例來說,某人打工每年賺得10,000元,則政府將無條件發給他11,989元,他每年的總收入將因此達到21,989元。
星報之前曾做過專題報道,一些正在享受最低收入保障福利的民眾都表示,該制度讓他們經濟壓力減小,個人的生活與健康品質都大大提升。國會副預算官阿斯卡瑞(Mostafa Askari)表示,聯邦政府若想實施這個制度,必須要研究並決定取代哪些福利計劃、分析制度本身的價值與如何解決一些非財務因素而造成的貧窮問題等。自由黨政府一直對最低收入保證想法不熱衷。前保守党參議員、協助安省進行試行計劃的西格爾(Hugh Segal)認為,國會預算官公布數字讓聯邦政府不願嘗試,因財務是問題。有些批評最低收入保障制度評論員擔心,直接發錢給民眾,將降低人民工作意願;擁護最低收入保障制度人認為,該制度可減少醫療保健開支與官僚體系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