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案中的3個保安員勝訴。加通社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魁省議會3個保安員,在2012年被指利用監控攝影機,窺看鄰近酒店的客人而遭解僱。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裁定,當時魁省議會議長夏農(Jacques Chagno)無權在未經正當程序的情況下,解僱該3個保安員。
工會代表該3個保安員出頭,就他們被解僱一事提出異議,表示根據《勞工法》及他們的集體協議,夏農不應使用議會特權,在沒有正當程序的情況下解僱他們。
事件交由法院審理,裁決結果反覆出現。在2017年,魁省上訴法院裁定工會勝訴,並表示該3個保安員有權獲得正當處理程序。
夏農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在上周五,加拿大最高法院以7票對2票,維持魁省上訴法院的裁決, 3個保安員勝訴,指作為立法機關的魁省議會,不能援引議會特權逃避《勞工法》。
交由勞資審裁處審理
夏農的代表律師在庭上稱,事件當時經過調查,而身為魁省議會議長,夏農有權行使這特權,以確保不會破壞國民議會的日常運作。
夏農表示,在這特權下,沒有其他人獲准審查他的決定,甚至勞工審裁員亦然。
不過,加拿大最高法院在裁決中指出,議會特權有其限制,僅涵蓋立法機關履行其憲法職責所作出的必需決定,而這宗個案應根據現行的《勞工法》處理,以保護該3個保安員在《憲法》下的權利。
該3個前保安員遭解僱案,現可以交由勞資審裁處審理,以決定解僱是否合理。
加拿大最高法院指出,儘管該宗個案涉及魁省的立法機關,但是裁決將是深遠的,影響到加拿大的其他立法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