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弗格在CDC擔任公職期間,促成了飛鶴在加拿大的投資。CBC
加拿大乳製品委員會(Canadian Dairy Commission,簡稱CDC)前行政總裁拉弗格(Jacques Laforge),在任時曾協助中國飛鶴有限公司(China Feihe Limited)投巨資在加拿大開設嬰兒配方奶粉工廠,離職一年後便接受飛鶴的帶薪職位,擔任獨立董事,引發是否違反《利益衝突法》(Conflict of Interest Act)的爭議。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拉弗格於2012年被當時的農業部長任命為CDC行政總裁,在他的領導下,CDC於2016年與飛鶴簽署協議,後者投資2.25億元在安省京士頓市(Kingston)建立一間嬰兒配方奶粉生產廠,該工廠現已以Canada Royal Milk的名字在加拿大註冊。拉弗格於2018年5月結束在CDC的任期,離開公職。
飛鶴公司的網站顯示,拉弗格於2019年6月被任命為該公司的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一,任命於10月開始生效。
是否違《利益衝突法》成焦點
CBC獲得的文件顯示,在拉弗格擔任CDC行政總裁的最後兩年間,CDC多次安排飛鶴公司高層,與其他各級政府及聯邦監管機構舉行會談,拉弗格本人還多次訪問中國,與飛鶴公司董事長及中國政府官員會面。
拉弗格承認參與了將飛鶴引入加拿大的工作,稱CDC花了很多精力,為飛鶴打開加拿大的大門。
拉福格不認為他作為飛鶴3個輪值獨立董事之一的角色,與他之前在國有機構擔任的公職構成衝突,因為獨立董事是「99%國際性的」,不會直接與Canada Royal Milk打交道。
儘管為了遵守聯邦法律規定的「冷靜期」,拉弗格等待了一年才接受飛鶴的帶薪職位,但是他並不需要通知聯邦操守專員評估新職位是否適當。加拿大利益衝突規則評論員對此感到困惑。
前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的前幕僚長吉爾諾(Guy Giorno)認為,不要求像拉弗格這樣的前高級公務員披露任職動向、並接受操守檢討,是法律上的一個「漏洞」。
吉爾諾指,適用於拉弗格個案的《利益衝突法》第33節,即關於不當利用前公職優勢的規則,很少得到解釋,「非常模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