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楊先生。圖片:華商報
時隔一個多月,楊先生與胡老太的扶老還是肇事的糾紛終於有了新進展。司法鑒定意見結果顯示,兩車未發生接觸。
小伙將摔倒老人送醫後被指是肇事者
9月2日上午8時15分許,他騎電動車上班,途經紡建路和紡渭路的丁字路口由西向北拐彎時,突然聽到身後傳來剎車聲。
「我回過頭,發現一位老太摔倒在地,我離她有約20米遠。」楊先生說,因老太當時已無法動彈,他一個人無法將老太扶起來,於是與兩名路人一起將老太太扶到馬路旁邊,隨後聯繫老太的家人。
「她沒有帶手機,是我把自己的手機借給她打的電話。」楊先生說,事發後,老太太一直喊疼,他便向單位請了假,將老太扶到自己的電動車上,帶到唐都醫院,「我先給她掛了急診,隨後轉入骨科。」楊先生說。
檢查結果顯示,老太左側第5至7肋骨折,醫生建議老太太保守治療,於是開了葯,囑咐老太太回家靜養。此時,楊先生的女朋友也聞訊趕到醫院。但讓楊先生沒有想到的是,當他在醫院跑前跑後忙着繳費時,受傷的胡老太卻向他的女朋友表示,是楊先生將其撞倒。
「我心裏一下慌了,覺得這事不能私了。」楊先生說,9月2日下午3時許,楊先生和老太太的家人一起前往灞橋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老太一方認為是楊先生撞了人,應由楊先生負全責。楊先生認為自己沒有撞人,要求查看現場監控,明確責任。
老太稱扶人小伙將其撞倒
倒地受傷的老太姓胡,65歲。10月9日,她仍躺在床上,行動不便。胡老太說,9月2日一大早,她買完菜準備騎電動車回家,在丁字路口由東向西過馬路時,被撞倒了。
胡老太稱,她確實沒有看到是誰撞了她,「我被撞倒後無法動彈,當時附近只有他那一輛車,後來也是他和路人把我扶到路邊的。如果不是他撞的我,他為啥要停下,又為啥要送我去醫院?」
對此,華商報記者聯繫到事發時與楊先生一起將胡老太扶到路邊的目擊者。這兩名目擊者是夫妻倆,女性目擊者稱,他們沒有看到胡老太倒下之前的情形,「我看到老人摔倒在路邊,楊先生的車距老人大概20米左右。看到他一個人扶不起老人,我們就幫了把手。老太當時沒有說話,用手指了楊先生,示意是被楊先生撞的,我們還給楊先生拍了照,留了他的聯繫方式,讓他送老人去醫院。」
胡老太說,她住院治療共花費2500多元,「老公和兒子都要上班,我又需要人照顧,請護工等花了2000多元,一共花了5000元。」
胡老太認為楊先生撞人後又反悔:「這樣做人太沒有良心,只要他有認錯的態度,我們不要醫藥費都行,但他這樣的態度就應該承擔醫藥費。」對此,楊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雙方各執一詞 交警鑒定兩車未接觸
昨日,交警部門出具一份鑒定報告稱「兩車未發生接觸」。
楊先生稱,接到交警通知後,他與胡老太趕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灞橋大隊事故中隊取鑒定報告。《陝西西安金花機動車物證司法鑒定所司法意見鑒定書》顯示,楊先生的無號電動兩輪車車身「未發現與其他車輛接觸新鮮痕迹」。胡女士的車前飾罩左側、腳踏板左側及車身飾罩均有新鮮磨痕。鑒定書稱,胡老太的車符合側翻時與硬性客體(如地面)相接觸產生,但兩車未發生接觸。
楊先生說,鑒定結果已經出來了,心裏的一塊石頭總算放下,等事故鑒定報告出來,證明自己沒有責任,他希望胡老太能向他道歉,還他一個清白,「我此前送她去醫院墊付的900多元治療費,我也希望能要回來,我好心幫她不能就這麼被冤枉。」
受傷老太稱鑒定報告有誤 將向交警部門反映
面對交警部門出具的這份鑒定報告,胡老太則認為,其中認定的結果對自己有利。她說,鑒定結果顯示楊先生的車輛沒有牌照,而她有牌照是合法上路,「他的車上面沒有相撞痕迹是因為他的車小,我的車大,所以兩輛車相撞他的車沒有痕迹。」
鑒定書基本案情顯示,2018年9月2日8時許,楊先生的無號電動兩輪車由南向北行駛至紡渭路新寺十字南側丁字口左轉,胡女士的陝A牌照綠駒牌電動兩輪車沿紡建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此左轉,雙方發生交通糾紛。
胡老太指出,鑒定報告中對事發時她駕車行駛的方向描述有誤。自己當時是由東向西走,而不是由西向東。「我原本在他的前方行駛,所以沒看到周圍有人。小伙把我撞倒後停在了我的前方。我將向交警反映這一情況,並希望小夥子向我道歉,賠償我治療費和車輛維修費共3000元。」
對於事發行駛方向的描述,楊先生也表示鑒定報告中有誤。「我是沿着東西向的紡建路,走到丁字路口時,左拐進入紡渭路向北走。」楊先生說,會和交警反映這一情況。
車輛鑒定報告並沒有讓事件平息。楊先生說,事發當日在醫院看病時,胡老太和家人曾多次詢問他「有無保險」,還說不想在唐都醫院看病,去附近的小醫院看便宜,「這證明她當時清楚我沒有責任,醫療費得她自己承擔。我也是事後才想起這一點很可疑,下次也要長個記性。」對此,胡老太稱,正是不想讓楊先生多花錢才選擇去小醫院看病,沒想到楊先生後面會是這樣的態度,在她住院期間一直不聞不問還翻臉不認賬。
這份報告能不能證明楊先生到底是肇事還是見義勇為?昨日,負責處理此事的一名交警表示,目前只是對車輛進行了鑒定,對事件的處理尚未結束,車輛鑒定報告有3天複議期,事故鑒定報告會在5個工作日內向雙方當事人出具,屆時將會對事件進行認定,最終確認楊先生對於事件是否擔責。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