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兩名駐守多倫多皮爾遜機場的職員,以工作危險為理由,拒絕執行監視兩名從香港入境的旅客。聯邦政府的內部調查認為兩人拒絕工作的理由不成立,但兩人不服,向職業健康及安全仲裁庭處上訴。仲裁庭維持原判,認為兩人當時的職務沒有危險性。
法庭文件指出,兩名在2012年10月中旬晚上從香港飛抵多倫多的女遊客,被移民部扣留作進一步調查。當得知要打指紋時,兩人均拒絕合作。第一名旅客被CBSA職員強制打指紋後,再帶到多倫多移民羈留中心。當時兩名提出投訴的邊境局職員並未參與。
其後一名提出投訴的邊境局職員,被上司要求協助其他同僚處理這兩名旅客。他被分配監視第一名旅客,以便邊境局職員為第二名旅客打指紋,當時兩名旅客均被上了手鐐。第二名旅客被帶入指紋室時,大聲尖叫和暴力反抗,終被制服,但未有打指紋,其後被押入機場海關羈留區一個有廁所的囚室。該旅客之後顯得合作,於是被帶返移民部打指紋,然後轉送位於米頓市的羈留中心。
期間,第一名CBSA職員向上司提出拒絕工作,並知會勞方的職業健康及安全委員會代表。該名代表聽取理由之後,也同樣向上司提出拒絕危險工作。
一再要求護具無回應
第一名CBSA職員認為工作有危險,是因為第二名旅客被羈押在囚室期間更趨暴力,而他認為個人沒有能力應付,原因是:沒有受訓處理囚室內有暴力傾向的技巧、沒有受訓將人帶出囚室、缺乏臉罩和綁帶等工具、囚室也不是為通宵而設計。
聯邦就業及社會發展部的勞工計劃組在翌日凌晨接到報告後派員調查。調查人員認為,CBSA職員配備胡椒噴霧、警棍、手鐐、防彈背心和安全鞋;CBSA職員均受過自衛術訓練;如果CBSA職員覺得有需要,可以隨時向皮爾區警隊尋求支援,過往也曾要全幅防暴裝備的警員到場協助;囚室有廁所和可供躺卧的地方。報告亦指出,CBSA職員經常被吐口水,職業健康及安全委員會一再要求個人保護具,但未獲僱主回應。不過,調查員最終認為,當時的工作沒有危險。
仲裁庭因此確認聯邦就業及社會發展部的勞工計劃組調查員原來的決定,認為當時的工作沒有危險。
CBSA屢遇暴力問題 肝炎客自殘血濺職員眼
第一名CBSA職員在上訴時表示,當看守第一名旅客時,聽見第二名旅客在指紋室尖叫。有同僚告訴他,第二名旅客在指紋室內非常暴力,向兩名CBSA職員吐口水,試圖咬一名CBSA職員,以頭撞地上和試圖嘔吐,由指紋室押往囚室時更不斷掙扎,因此當他被上司要求看管在囚室中的第二名旅客時,覺得不安全而拒絕工作。
職業健康及安全委員會的記錄顯示,CBSA職員曾多次遇到有暴力的人和體液問題,其中不少是在極為困難的狹窄空間內處理,其中包括:
‧一名被羈押的人患病,在囚室內嘔吐,當CBSA職員制服這名變得有攻擊性的羈留者時,接觸到體液。
‧一名羈押者撕裂自己的手腕。
‧一名被囚旅客企圖逃走,CBSA職員制服他時受輕傷。
‧拉一名女性旅客離開浴室時,要召警察協助,一名警員被咬傷。
‧一名被羈留旅客在廁所內用玻璃碎片割傷自己,並鎖在廁格內。警員場亦無法立刻將這名旅客拉出廁所。當旅客最終被制服時,有兩名CBSA職員沾染血液,其中一名CBSA職員是眼晴和口部沾染血液。該名旅客被證實患有肝炎。
‧一名旅客向CBSA職員的眼晴吐口水。
‧第二名投訴的CBSA職員聲稱在過去10年,最少被吐口水3次。
CBSA自衛術教官作證表示,CBSA職員在囚室等狹窄空間的訓練不多,警棍和胡椒噴霧在狹窄空間沒有太大作用。CBSA職員缺乏團隊訓練,訓練也不是在實際的囚室內進行。不少拒絕工作的事例反映CBSA職員欠缺訓練和裝備。CBSA職員又指出,N95口罩被鎖在上司辦公室,並且經常缺貨。防吐口水臉罩擺放的地點不定,直到聆訊前一個星期,CBSA職員才容易取得口罩或臉罩。CBSA反駁指出,第一名CBSA職員並不是直接看管第二名旅客的人,第二名CBSA職員更沒有參與任何涉及第二名旅客的工作。CBSA職員也並非慣常在狹窄場所面對暴力情況。CBSA職員引用職業健康及安全委員會的暴力事件,4年內的8宗事件,只有半數發生在狹窄環境。
仲裁庭指出,法例規定當僱員遇到超出正常工作的危險時,可以拒絕工作或操作機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