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業主為孩子在後院建了個溜冰場 市府表示必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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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都市網】大約四年前,在COVID-19疫情封鎖和關閉期間,兩個孩子的父親Martin Ross決定在他位於萬錦Unionville Main Street的大後院建一個溜冰場。這一結果引發了他與鄰居和法庭長達一年的鬥爭。

Ross說:「我的兩個孩子都打冰球,由於球場關閉,他們沒有時間上冰,所以我決定為他們建一個溜冰場,讓他們繼續訓練。」

他並不是唯一一個這麼做的人。當時,大多倫多地區還有其他家庭也通過建造臨時溜冰場來做同樣的事情。這些DIY項目通常包括一些木板作為邊界和防水布來保護地面。不過,Ross的規模更大。

「這不是臨時搭建的。它有一個冷卻系統,所以可以保持更長時間的低溫。我確保我安裝了合適的木板以及合適的網,」他告訴citynews。「我投入了大量精力、時間和大量積蓄。」

為了建造這個溜冰場,Ross澆築了一個混凝土墊,還移走了場地上的樹木。他這樣做並沒有事先徵得市政府的批准。讓事情變得複雜的是,Ross的家位於Unionville的歷史中心,居住在這裡的居民被要求遵守一定的標準,以保持歷史氛圍。

「這是我喜歡住在這裡的原因之一,」Ross說。「我的房子建於1859年,我以這所房子感到自豪。」

住在歷史保護區內意味着像Ross這樣的房主受到遺產地役權的約束,這是一份法律協議,賦予萬錦市在任何改變中確保財產保護的法律權益。

他承認在開始施工前沒有申請許可證。

「因為我在建造之前查看了遺產許可,我覺得它符合所有標準。如果你看一下他們的遺產許可,它涉及到公共領域可見的結構,而這不是。你不能認為距離房產200英尺的地方是遺產。」

鄰居們開始抱怨這個大規模的工程。有人指控Ross在另一處經營冰球訓練公司,在封鎖期間利用後院的溜冰場訓練球員,Ross否認了這一說法。

「一些鄰居家的孩子和他們的朋友會來這裡使用它,但我並沒有把它作為一個替代培訓中心。」

根據投訴,市政府工作人員開始調查。「他們來過我家好幾次,」Ross說。

根據市政府的說法,Ross的錯誤在於在建造大型溜冰場之前沒有獲得批准。他首先因未經事先批准擅自砍伐樹木而被罰款。

「他們因我砍伐樹木而對我進行罰款,而我支付了所有罰款。」

但萬錦市的工作人員對這個項目提出了更多的質疑,稱他的溜冰場建設改變了土地的地形。

「他們說,我需要遺產許可證。此時我已經開始動工了,但我提交了一份許可證。」

Ross指出,負責批准該地區變革的萬錦遺產委員會建議市議會批准建造溜冰場。

遺產規劃經理Regan Hutcheson在2021年的一份報告中寫道:「儘管未經事先​​授權或批准就砍伐後院的成熟植被令人擔憂,但理事會批准了遺產許可證申請,以支持在後院建造混凝土運動場和小屋結構(需獲得建築許可)。考慮到這一建設已經發生,樹木移除的強制執行問題正在進行中,並且考慮到該工程的位置和公共領域缺乏可見性。」

但市議會不同意並拒絕了這一申請。

「依據是什麼?」Ross問道。「章程和遺產協議中都沒有規定不能建造後院溜冰場。有泳池條例,但沒有溜冰場條例。」

雖然沒有具體提到溜冰場,但市政工作人員表示,地役權是明確的——改變土地建造溜冰場的過程首先需要市政府的批准——他們再次指出,Ross繞過了這一步。

「根據安大略省遺產法,業主的房屋被指定為遺產,包括建築物和土地在內的財產都受遺產地役權協議的約束,」市政府發言人Pody Liu告訴citynews。

「未經市政府同意,不得對房產進行任何改動,包括移除樹木,以及改變該房產的總體外觀和地形。」

RossRoss被要求停止施工,但工作人員稱他沒有這樣做。

「業主多次無視市政府的停止施工的要求(通知)。」

Liu接着表示,Ross原本試圖在溜冰場上方安裝一個頂篷,但由於建築部門和消防部門的干預,於 2021 年 1 月被迫停止。

「萬錦市政府多次試圖阻止對該房產進行改造但均未成功,因此採取了法律行動。」

這個案子最後上了法庭。在第一次訴訟中Ross沒有選擇聘請律師,他敗訴了。但當他根據《自由權利憲章》對判決提出質疑時,他找了律師。上訴法院駁回了該案。

2022年12月6日,站在市政府一邊的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裁定Ross在建造溜冰場時未能遵循正確的步驟。

「Ross先生違反了《地役權協議》第2.8條規定的義務,不得:(i)對土地的總體外觀或地形進行任何改變;(二)有損於水資源保護、侵蝕控制和土壤保護的活動、行動或用途;及(iii)未經市政府事先書面批准,移走、破壞或砍伐樹木、灌木或植被。」

Ross認為,除了砍伐樹木之外,這項工程並沒有改變地形。「這是一片空地,這是硬景觀,我所做的一切都沒有改變水資源保護或其他事情,比如水土流失控制。」

citynews採訪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鄰居。

「聽着,我並不反對修建溜冰場,但當你住在一個歷史街區時,我們都必須遵守規則,」鄰居說。「我不明白你怎麼能建一個這麼大的溜冰場,而不認為你需要先獲得許可,也許如果他遵循正確的步驟,這就不是問題了。」

這是法官裁決的一大重點,法官多次指出Ross在完成工程之前未能獲得適當的批准。法官接着授予萬錦市工作人員拆除溜冰場的以及Ross在後院建造的一個作為休息/存儲區的臨時建築的權利。

「第2.9條部分規定:市府可進入該物業並履行業主的義務,業主應向市府償還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產生的這些費用在業主支付給政府之前,應為政府所欠債務,可通過法院訴訟追償。」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

為了做好準備,市政府去年五月就開始向Ross發送通知。

信中寫道:「這封信旨在通知您施工工程預計將於 2024 年 10 月 28 日那周開始。提供此通知是為了在施工開始日期之前儘可能合理地通知您。」

但Ross仍在繼續抗爭。他重新申請了許可證,希望市政府能重新考慮。

他說:「我們已經支付了許可證費用,所以在我們聽到正當程序之前,我們不會拆除。我只是想讓萬錦市府告訴我,為什麼不能在我自己的後院建溜冰場,告訴我章程里哪裡禁止這樣做,因為沒有規定。」

編譯:YUAN

圖片:Citynews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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