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致好友1死1傷 中國女留學生被判入獄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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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晶晶饮酒后高速驾驶失控,导致两名乘客友人一死一伤。资料图片

■■潘晶晶飲酒後高速駕駛失控,導致兩名乘客友人一死一傷。資料圖片

■■潘晶晶母親由親友陪同離開法庭。本報記者攝

■■潘晶晶父親步離法庭。本報記者攝

本報記者

中國留學生潘晶晶(Jing Jing Pan,譯音)昨日在紐馬克市的安省法庭承認醉酒駕駛罪名,被判入獄42個月,退庭後隨即押解入獄,刑滿後將被遞解出境。潘晶晶在法庭上道歉和承認全部責任。潘晶晶的父母及親屬專程由中國飛抵陪同出庭。

潘晶晶在聆訊期間不停飲泣。當法官問她是否要發言時更泣不成聲。她說,對所做的事致歉。這是終身難忘的可怕事件,她對此感到非常抱歉。

法官判案時指出,這是一宗樂極生悲的事件,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發生的醉酒駕駛引致的悲劇。法庭的判刑無法復原事件所帶來的傷害,以及死者親屬痛失家人的悲哀。

車禍傷者反為被告求情

法官說,3人在多倫多市中心一間扒房時,潘晶晶已經飲酒,其後在KTV內又再飲酒。高速駕駛失控導致兩名朋友一死一傷。死者的祖母在中國得知噩耗後要入醫院救治,父母親也要接受心理輔導。傷者未有提交「受害人影響聲明」(Victim Impact Statement),反而為潘晶晶撰寫求情信,因此相信已經原諒被告。

法官說,從各方提供的求情信顯示,被告是一名善良和樂於助人的年輕女子。在中國時已經患憂鬱、焦慮和飲食失調。事件後病情惡化。

法官說,很多從沒有行差踏錯的人以為醉酒駕駛是可以接受。被告認罪和承認責任,也承擔將被遞解出境的後果。法庭相信被告日後不會再醉酒駕駛,因而接納控辯雙方提出入獄42個月的刑期,並依法強制在出獄後的5年內不準駕駛。

死者堂兄稱刑期太短

案中死者堂兄是她在多倫多唯一的親人,他昨日與多名親友也有到庭旁聽,但未有親自宣讀「受害人影響聲明」,只是以書面方式提交給主控官。主控官引述聲明表示,事件對所有親屬是一個災難性的噩耗,他要中斷學校的考試,另外兩名表兄弟也要暫時放下期考,分別由溫哥華和芝加哥趕到多倫多處理喪事。

死者堂兄在結案後表示,刑期太短,但已超出預期。被告獲判刑對遠在中國的家人和親友也有一個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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