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動用特殊手段妨害執行公務等案今日二審宣判,刑期加至7年。
尹錫悅在戒嚴風波發生後被追究刑責,去年1月動員總統警衛處職員,妨害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執行拘留令,涉嫌動用特殊手段妨害執行公務罪;另僅招集部分國務委員舉行國務會議討論緊急戒嚴事宜,涉嫌濫用職權;在戒嚴解除後補制相關文件,試圖為實施戒嚴提供正當依據,隨後又予以銷毀,涉嫌偽造公文。
一審法院判刑5年,但負責調查內亂案的獨立檢察組不滿,二審要求判刑10年。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有罪判決,另將一審判無罪的大多數指控改判為有罪。

公調處前往總統官邸執行逮捕令時,遭總統警衛處和軍警阻攔。美聯社
公調處與總統警衛處人員激烈對峙5.5小時仍無功而返。路透社
公調處執行逮捕令時,尹錫悅支持者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路透社
公調處執行逮捕令時,尹錫悅支持者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路透社
公調處執行逮捕令時,尹錫悅支持者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路透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