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擬修改刑法 辱華者最高囚5年 李在明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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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早前爆發大規模反華示威後,有國會議員提案,提議侮辱中國者最重可判囚5年,總統李在明總統也表示贊同。

執政共同民主黨議員楊富男本月4日提案修改刑法,規定不得詆毀特定國家、國民及種族,毀謗罪成立者可處5年以下徒刑或罰1000萬韓圜(約5.3萬港元),公然侮辱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或罰款200萬韓圜(約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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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擬修改刑法,辱華者最高囚5年,李在明表示贊同。美聯社
南韓擬修改刑法,辱華者最高囚5年,李在明表示贊同。美聯社

 

南韓擬修改刑法,辱華者最高囚5年,圖為首爾反華示威。X@Predator 1950
南韓擬修改刑法,辱華者最高囚5年,圖為首爾反華示威。X@Predator 1950

 

南韓早前爆發大規模反華示威。X@AsianDawn4
南韓早前爆發大規模反華示威。X@AsianDawn4

 

李在明:侮辱遊客算什麼言論自由?

楊富男表示,之所以要立法是因為10月3日的反華示威,有人唱歌肆意謾罵「中國人、朝鮮傀儡、赤色分子快滾」,並散播中國介入選舉等假消息。南韓目前法律僅處罰侮辱並詆毀名譽的個人,修法後範圍將擴大到團體。

共同民主黨高層表示,雖然不會立即推動,不過黨內已對修法達成共識。總統李在明也說:「辱罵、侮辱特地國家的遊客,是想故意惡化關係,算什麼言論自由?根本就是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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