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援引《緊急狀態法》鎮壓示威 最高法院今受理聯邦政府上訴

加拿大都市网

2022年2月,在渥太华抗议活动持续三周之际,警方穿过停放的卡车,在Wellington Street逮捕参与人士。

【星島綜合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周四(22日)宣布,同意受理聯邦政府就2022年援引《緊急狀態法》(Emergencies Act)鎮壓卡車司機抗議一事的上訴,聆訊最快明年春季或秋季舉行。

前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的自由黨政府已在下級法院兩度敗訴。聯邦法院於2024年裁定援引《緊急狀態法》侵犯了《憲章》權利;聯邦上訴法院今年1月亦以一致裁決,認定渥太華的做法在法律上不合理,其摘要指「政府未能證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國家安全威脅或全國緊急狀態存在,或現有法律無法解決局勢」。

渥太華今年3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主張下級法院評估有誤,並引用「特殊情況」及政府「合理認定有充分理由相信公共秩序緊急狀態存在」為由,警告下級法院裁決實際上已削弱《緊急狀態法》的效力,限制了政府應對未來危機的能力。

今次案件的兩大主要挑戰者,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及加拿大憲法基金會(Canadian Constitution Foundation),早前反對最高法院受理此案,認為無需再度審視2022年事件,希望維持上訴法院的一致裁決。

公民自由協會周四表示將捍衛在上訴法院取得的「歷史性勝利」,憲法基金會則批評杜魯多政府「濫用本應用於真正危機的緊急措施,打壓其認為不便的政治反對力量」。

《緊急狀態法》1988年立法,2022年為首次援引,設有高門檻以取代舊有的《戰時措施法》。2022年2月,聯邦政府援引該法賦予政府特別臨時權力,包括禁止公眾集會及凍結銀行資產,以應對卡車司機集結渥太華市中心、堵塞國會山莊附近道路逾數周的抗議。

今次是最高法院本年度受理的第52宗新案,創2013年以來最高紀錄,回應了法律界早前對最高法院聆訊案件數目不足的批評。

(圖:加通社)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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