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周一(15日)發聲明稱,《蘋果日報》及其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名成立,記協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聲明表示,《蘋果日報》停運至今已近5年,包括黎智英在內的管理層及編採人員被還押;基本法有保障新聞自由的第27條,但案中卻有人因為從事新聞工作而身陷囹圄,對新聞界早已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聲明表示,這宗備受矚目的國安案件,甚至在開審前,就迫使一間大型媒體機構停業,數百名新聞工作者因此失業,香港市民也失去了一條重要的新聞資訊渠道。數年間,新聞界發揮第四權、監督權貴的能力被削弱,社會聲音由多元趨向單一,寒蟬社會下自我審查嚴重加劇,為政者亦不能準確掌握民情。
聲明呼籲政府信守保障新聞自由的承諾,讓新聞界能免於恐懼地繼續服務香港。
記協同時勉勵同業要捍衛新聞自由:「我們想對同行的新聞工作者說:捍衛新聞自由的最佳途徑,就是繼續從事新聞工作——堅持報道,堅持職業操守,秉持事實,分析時下弊病,這是所有新聞工作者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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