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魁省租務法庭(TAL)最新裁定,租約中的「禁止養寵物條款」侵犯租戶權利。法庭判決指出,此條款違反《魁北克人權與自由憲章》。
在3月12日的判決中,行政法官Suzzane Guévremont寫道:「一般性禁止在住處飼養動物……構成對個人家庭生活的壓迫性且不可接受的干預,而家庭生活正位於私人生活的核心——即個人的家中。」

該裁決源於一宗房東與租戶之間的糾紛。房東試圖以租客飼養寵物為由,驅逐租客。
滿地可愛護動物協會(SPCA,簡稱愛協)亦是該案的介入方,他們發聲明歡迎法庭的裁決。愛協倡議主管Sophie Gaillard表示:「我們鬆了一口氣,因為這名租戶不必在保有家庭成員與擁有住屋之間,面臨二選一的令人心碎的困境。」愛協主管更表示:「動物是家庭成員。」
不過,這並不意味着所有包含「禁養寵物」條款的租約自動無效。如租戶在法庭提告,房東將需證明,相關禁止條款屬於有理有據。
愛協呼籲,魁北克省應儘快立法,使房東不可再設「禁養寵物」條款。

RCLALQ社區組織者Steve Baird亦補充評論裁決:「對租戶來說,這是好消息。條款若完全禁止任何動物,通常會被法庭認定不合理。」

滿地可愛協此前指出,每天平均都有近兩隻動物因這項條款而被租戶遺棄。
愛協認為,「禁止養寵物條款」侵犯憲章第5條保障的隱私權,即個人在不受過度外部干涉下做出根本私人決定的權利。愛協主管Gaillard補充,魁北克超過一半家庭有狗或貓,尋找寵物友善住房仍非常困難,因此許多人被迫在放棄家庭成員與保有住屋間做出痛苦抉擇。
Gaillard進一步指出:「法官認定,現今動物是家庭成員,法律應予承認。房東若在租約中設置『禁止養寵物條款』,實質上是在決定租戶家庭成員組成,而家庭組成的決定屬於隱私權範疇,受魁北克憲章保護。」
魁北克房東協會(APQ)回應裁決時稱,房東應可在租戶欲飼養寵物時收取押金。他們強調問題並非動物本身,而是忽略照顧的租戶。房東協會指出:「這會導致鄰里騷擾、噪音、氣味、行為問題,甚至房屋損壞,部分維修費用可達數千加元。」

愛協認為,允許房東禁止租戶在住所飼養寵物的條款持續帶來問題,受影響最大的是依賴寵物獲得情感支持的人士,例如對抗孤獨者。此外,兒童與長者亦從寵物中獲益最多。據JAMA Network一項研究顯示,飼養寵物能改善長者福祉。
愛協主管Gaillard表示:「我們每天都看到這些極度限制且任意的條款所造成的問題。其影響不僅在於動物被迫棄養、收容所爆滿,也在於家庭因不公平條款被迫分離,面臨痛苦抉擇。」
愛協亦持續發起行動,呼籲魁北克各政黨表態,將住宅租約中的「禁止養寵物條款」宣告無效,並指出該問題每年對動物及人類均造成嚴重影響。
(圖:CTV)T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