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一名來自安省東北部的男子,因在拉德湖(Larder Lake)地區涉及兩項麋鹿狩獵的違規行為,被判終身禁止狩獵,並須支付730加元罰款。
安省自然資源部在最新發佈的法院通報中表示,安省男子Donald Gosselin承認,他未按規定正確貼上麋鹿標籤,以及未能向保育官出示狩獵許可證兩項罪名。
調查始於2024年11月11日,當時保育官在拉德站路(Larder Station Road)攔查一輛車輛。
車輛攔查揭發違規
自然資源部表示:「Gosselin先生當時正從狩獵營地返回,步槍放在乘客座位上。」「在檢查過程中,Gosselin否認曾獵殺麋鹿。」
然而,隨後的調查發現,他實際上已獵捕一頭麋鹿,並將其存放在附近一處住宅內,而該麋鹿並未按安省狩獵法規貼上標籤。
終身禁獵與武器充公
除罰款730加元外,Gosselin還被判終身不得持有安省狩獵許可證,並禁止參與任何狩獵活動。
其槍械被永久充公歸政府所有,而該麋鹿則被捐出處理。
案件於2025年11月13日在海利伯里(Haileybury)的安省法院進行,由治安法官Wade R. Cachagee以遠程方式審理。
當局呼籲公眾,如發現自然資源相關問題或掌握未破案件線索,可致電舉報熱線或匿名聯絡滅罪熱線提供資訊。
(資料圖)T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