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2020年,卑詩省一名記者的住所曾遭受長達77天的抗議活動衝擊。如今,他贏得了針對直播抗議活動男子的誹謗訴訟。
據CTV報道,卑詩最高法院法官休森(Richard Hewson)周四(10日)作出裁決,判令朱雲飛(Yun Fei Zhu,音譯)須向高冰塵(Bing Chen Gao,筆名「黃河邊」)支付27.5萬元的賠償金,原因是Yun Fei Zhu發表了針對他的誹謗性言論。
抗議者是郭文貴(又名Miles Guo)的支持者,他與前特朗普顧問班農(Steve Bannon)共同創立了「新中國聯邦」(NFSC)。
休森法官的裁決指出,NFSC自稱是「一個致力於取代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運動」。
裁決書寫道:「該組織吸引了世界各地華人社區的支持者,並通過向與郭文貴相關的實體網絡捐款籌集資金。」
「有人認為郭文貴是一位勇敢的異議人士,揭露了腐敗;也有人認為他和NFSC不可靠、陰謀詭計多端,甚至帶有邪教色彩。高先生曾公開批評郭文貴及新中國聯邦。」
高先生在中國參與民主運動多年後,於2004年移居加拿大。他也是對中共直言不諱的批評者,但郭文貴的支持者在他家門外抗議時,指責他是中共的間諜。
值得注意的是,郭文貴於2024年在美國被判犯有欺詐和洗錢罪。今年早些時候,他被判處30年監禁。
該案法官托雷斯(Analisa Torres)表示,郭文貴「利用那些致力於在中國推行民主的人們」,騙取他們的錢財以維持自己奢靡的生活,他還呼籲支持者「騷擾和恐嚇那些敢於公開反對他的人」。
Yun Fei Zhu向法庭陳述,他參與高冰塵家門前抗議活動的行為,在2020年11月底高冰塵的朋友黃寧宇(Louis Huang)遭到襲擊後便告終。 2023年1月,他再次參與了為期一周的抗議活動,並進行了直播。
今年早些時候,黃寧宇在針對攻擊者的民事訴訟中獲賠超過15.6萬元。朱某並未參與此次攻擊。
明顯誹謗
高冰塵提起的誹謗訴訟主要圍繞着Yun Fei Zhu在2020年和2023年透過直播發佈他和其他抗議者聲明一事展開。
在提交給法庭並翻譯成英文的視頻片段中,Yun Fei Zhu和其他抗議者聲稱高冰塵是中共間諜,他收受了中共的錢財卻未繳納稅款,並且滲透到加拿大民主活動人士圈子中竊取個人信息並提供給中共,導致他「手上沾滿了民主活動人士的鮮血」。
Yun Fei Zhu和其他抗議者於2023年散發的一份傳單內容如下(引自判決書):
「高冰塵偽裝成反共活動人士,並設立了一個專門的YouTube頻道,代表中共散布虛假信息,誤導輿論,詆毀真正的反共活動人士和反對中共的加拿大人。」
判決書顯示,高冰塵辯稱這些言論不實且具有誹謗性,而Yun Fei Zhu則「堅持認為他的言論是出於善意,與公共利益相關,且並無惡意」。
在誹謗案件中,法官首先必須確定被指控的誹謗性言論是否已公開,以及是否明確指明了誹謗對象。休森法官毫不費力地證明Yun Fei Zhu的言論符合這些標準。
法官也認定這些言論「顯然構成誹謗」。
判決書寫道:「如果一項言論會降低某人在社會中正直人士眼中的評價,或使某人遭受仇恨、蔑視或嘲笑,則該言論構成誹謗。」
「聲稱某人是外國間諜,並收集和傳遞了有關加拿大人的信息,顯然會降低某人在理性人士眼中的評價,並使該人遭受仇恨。」
誹謗罪無抗辯理由
一旦誹謗性言論成立,就由發表該言論的人提供有效的抗辯理由。
Yun Fei Zhu辯稱,他發表誹謗性言論是「出於善意,與公共利益相關,且無惡意」,以此作為「負責任的傳播」抗辯的依據。
然而,休森法官駁回了這項抗辯,理由是Yun Fei Zhu「未能提供任何證據來證明其言論所依據的線上或個人資訊來源的可靠性和真實性」。
判決書指出:「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曾試圖確定信息的可靠性。他只是重複了他人發表的誹謗性言論。」
此外,根據判決,沒有證據顯示Yun Fei Zhu曾努力尋求或準確報道高冰塵的說法。
休森法官同樣駁回了Yun Fei Zhu提出的「正當理由」、「合理評論」和「有限特權」等抗辯理由。
判決書指出:「Yun Fei Zhu要以正當理由作為抗辯理由,必須證明所有實質性陳述的真實性。真實性是誹謗指控的完全抗辯理由。然而,Yun Fei Zhu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他在直播、宣傳冊中發表的任何言論,或他人的誹謗性言論有任何真實性。」
判決書也指出,「合理評論」僅適用於意見陳述,不適用於事實斷言,因此Yun Fei Zhu不能以此為由進行抗辯。
至於「有限特權」(即保護「為履行某種道德、社會或法律義務」而作出的陳述),法官解釋說,Yun Fei Zhu援引此項辯護理由將因其「明知或罔顧事實」而受到質疑。
判決書寫道:「本案中,這些陳述性質極其嚴重,理應受到調查。」
「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有人試圖調查這些聲明的真實性,再加上發表這些聲明時表現出的明顯熱情,以及從作為證據提交的視頻片段中可以看到Yun Fei Zhu組織和協調高冰塵家門外抗議者的努力,這些都足以證明存在惡意。」
賠償金額
在認定相關言論構成誹謗且被告無任何抗辯理由後,休森法官考慮是否判決賠償。
法官認定高冰塵的行為並未構成減少其所獲賠償金額的理由。休森法官也認定,高冰塵因誹謗而遭受了「嚴重的精神痛苦」。
判決書寫道「他在加拿大華裔社區的地位已被摧毀。他再也無法像過去那樣參與社區活動,也無法像過去那樣廣泛地參與社區活動。他理應維護自己的名譽。我認為,判決25萬元的一般性賠償金是合適的。」
根據判決書,法官還判決了2.5萬元的加重賠償金。法院通常在被告的行為「特別專橫跋扈或壓迫性」時判決加重賠償金。
休森法官還下令禁止Yun Fei Zhu將來再次進行誹謗,並命令他向高冰塵支付 5000 元的訴訟費。
(圖:星島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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