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V新聞截圖
據CTV消息,在與配偶分手時,如果涉及到財產分割,寵物通常會判給花錢購買它的那一方。在寵物問題上,法院已經裁定,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共同監管或探視。
艾伯塔大學教授兼加拿大動物司法委員會成員的Sankoff表示,法規和法庭裁決需要考慮到很多人把寵物看待成家庭成員的事實。他表示,現在法庭將寵物當成普通財產分割的概念「十分古老,需要改變」,法律應給寵物主人更「現代化地」保障。
據一項調查顯示,有61%的加拿大人養寵物,44%的年輕人將寵物當做孩子來看待。但加拿大法律卻有不同的「看待」方式。2016年,薩斯卡通的一名法官對一起寵物監護權申請作出裁決時稱,在法律上,狗屬於財產,它不享有家庭權利。2005年安省上訴法院法官表示,狗「與其他任何財產沒有區別; 例如,珠寶或住房。」(Rola編譯)
